增城市计划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
在及时维护保养现有1455个消火栓的基础上补建1688个
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计划从今年8月开始,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并逐步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我市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城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尤其是市政消火栓建设不能同步跟进,将会对地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市政消火栓作为公共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备受市民关注的民心工程。为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我市将在及时维护和保养现有1455个消火栓,以及加大对损毁、盗窃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基础上,补建市政消火栓1688个,计划于2017年10月前全面完成。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按照“政府统筹,属地(镇街)负责,部门协同、分期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同时,在对全市消火栓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全市消火栓建设工作计划。具体分为二个阶段:一是前期工作阶段,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包括继续完善消火栓建设计划、完成2015年工程的项目立项、完成项目设计、完成项目招标等工作。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完成,建设计划正在继续完善,有关项目已进入立项、招标工作。二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其中2015年12月前完成2015年度市政消火栓(含城中村)建设工作及2016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并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2016年12月前完成2016年度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及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2017年10月前完成2017年度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此外,在建设消火栓的同时,按照“规划一片、完成一片、验收一片”的原则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100%完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