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佛山支队社会志愿者分队志愿者通用培训在市司法局举行
2015年8月12日下午,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佛山支队社会志愿者分队志愿者通用培训在佛山市司法局九楼会议厅举行。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佛山市司法局根据《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佛办发[2014]10号),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及佛山市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佛山支队社会志愿者分队,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及时收集来自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社会、高校等志愿者信息。截至目前,共招募到接近260名志愿者,其中包括接近60名来自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法学、社工等专业的高校志愿者。
此项工作启动来,项目组围绕公共法律志愿服务队伍的志愿者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活动开展、培训筹备等工作逐项展开。为了更加方便为市民们宣传法制精神,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我市在全省首推 “区、镇街、村居”三个平台分别驻点公共服务法律志愿者项目,主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等五个方面相关工作,还可以为市民们联系专业的律师,代写法律文书、解决矛盾纠纷等。
此次培训是“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针对佛山市司法局司法系统志愿者开展的首场培训,旨在通过系统培训,逐步建立起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志愿者培训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帮助志愿者系统地学习志愿服务基础知识,提高志愿服务效率,熟悉服务工作流程。培训专门邀请广州志愿者学院志愿者培训部部长槐涛担任讲师,为志愿者讲解志愿者的定义、历史、标志含义、志愿精神、服务特征、服务价值、服务原则、服务礼仪等内容,得到参训志愿者的普遍好评。接下来,还将陆续在佛山各区开展社会志愿者、高校志愿者的培训。
培训活动结束时,佛山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夏莉同志就“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总体要求与工作思路向志愿者作了说明,并从亮明志愿者身份、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志愿工作考评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莫显阔、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邹兵兵、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王岚等分别就志愿值班流程、服务内容、工作要求等工作作了介绍,并勉励志愿者们用专业的知识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打造佛山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亮点贡献力量。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