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何梅喜获2014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3.08.2015  23:07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我省201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名单,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何梅同志获此殊荣。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国务院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是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的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取得突出业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人员。2014年度,阳江市共有2名专家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阳春市何梅同志获此殊荣。
      何梅同志从事临床工作22年,是该市妇产科学术带头人,现任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民盟阳春总支主委,阳春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广东省人大代表,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医药卫生先进个人、全国两癌筛查先进个人、阳江市第四批及第五批市管拔尖人才。兼任广东省医学会妇幼保健学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女医师协会宫颈癌防治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优生优育协会理事。2002年成功开展了妇产科腹腔镜微创手术治疗妇科肿瘤和不孕症,填补了阳江地区微创手术的空白。发表医学专业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妊娠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预后》获得2004年中华医学优秀科技成果奖、《二点血糖诊断妊娠代谢异常的可行性分析》获得2006年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一万元奖励。由她担任副主编的《子宫内膜异位症现代治疗》一书,曾分别获得2004年阳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2005年阳江市科技进步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