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04.06.2014  01:46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与老年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口问题更为关注。为了摸清江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为下一步区委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近期,江城区民政局对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了深入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江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9.849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20.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6.2226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1.7092万,100岁以上老年人67人。近年来,江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敬老院建设。江城区共有五保户718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134人,分散供养584人;有敬老院7所,五保集中供养率为20.3%。全区五保对象年平均供养标准为4860元。近年来,江城区对白沙敬老院、中洲敬老院、城西敬老院、埠场敬老院、双捷敬老院进行了扩改建。其中,中洲敬老字院在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于2012年元旦竣工并投入使用,给中洲街道五保老人营造了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同时,江城区积极创新养老模式,从2005年10月开始,江城区在市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南恩街道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工作,2008年在城东、城南街道逐步推开居家养老工作。南恩、城东、城南街道16名工作人员为辖区内109位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和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无偿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精神文化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等,受到了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的欢迎和赞许。

  二、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为发展养老事业,解决好城市高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江城区民政局从区域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居家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2013年初,江城区民政局积极争取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投入了230多万元,在2013年6月建成了江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江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系粤西最大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中心占地2400平方米,服务功能设置有多功能演艺厅、电子(图书)阅览室、画室、棋牌室、室外老人健身活动场所等。中心可同时容纳200-300名老人开展活动。该中心可向辖区老人提供读书看报、休闲娱乐、体育锻炼等服务,还提供法律维权援助、组织志愿者开展助老服务等。同时,区民政局还努力协调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投入了100多万元,建设城东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东街道居家养老示范中心建于江城区波陵园1号东花社区,总建筑面积达1800平方米。在各级的重视和推动下,该项目于2013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三、存在问题

  (一)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1.供养标准偏低。目前,江城区农村五保标准年人均只有4860元,每天仅13.3元,供养标准偏低。五保供养的主要内容是保“吃、穿、住、医疗、学、葬”,以目前的供养的五保对象来说,“”的问题更加突出。医疗方面,新农合制度和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的出台,虽然解决了大部分问题,但不彻底。

  2.敬老院建、管资金无保障。一是建设资金缺口大。二是运转资金无来源。由于农村敬老院在管理机构上没有定性,敬老院没有固定人员编制,也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导致在管理上无政策缺乏有力保障,成为了制约敬老院事业发展的瓶颈。

  3.集中供养比例较低。目前,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715人,集中供养仅145人,集中供养率仅为20.3%,与全国的平均数相比还差4.7%。

  4.部分敬老院床位空置率高。目前白沙、中洲敬老院二、三楼床位空置率高,有20多张床位没有利用。因敬老院缺乏电梯等相关配套设施,老人行动不便,不愿居住到三楼以上的高楼层,大多集中于一楼居住。

  (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设施不够完善。城南、南恩街道是老城区,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社区不能提供专门的场地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之需。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

  2.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  南恩、城东、城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部虽然有16名兼职服务人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3.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从目前的情况看,居家养老工作除了建设投入资金外,后续维护仅靠市、区民政局下拨的几万元资金开展工作,社区没有经济来源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资金,从而制约居家养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4.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因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而且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一)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新建非营利性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省政府给予每张新增床位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拔目录依法划拔;新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依法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价格不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

          (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意见的通知》,参加广东省2012年养老福利机构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竞争,竟争成功,可获得省200万元资助。

  (三)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公益金也要按不低于这一比例集中投放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去。

  (四)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电话、电视等电信业务给予免收一次性接入费用优惠。

  (五)对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建设规模,入住率等,政府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六)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通过服务收费、政府补贴和慈善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

  五、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战略的眼光、全新的思维对待新形势下的养老服务业,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把发展养老服务业摆上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业的组织领导,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成立江城区养老服务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并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逐年递增。

  (二)拓宽资金渠道,实行“多条腿”走路。要破除在养老服务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习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实行“多条腿”走路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角。要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居家养老服务部捐资、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政府加大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投入,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和社会提供的服务。公共财政每年应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养老事业的扶持和奖励,分批适量给予物资和资金上的投入,每年有意向地进行扶持和资助。

  (三)加快体系建设,创新养老模式。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民政、残联、劳动、卫生及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依拓区域养老机构、社区服务、医疗卫生、老年活动等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满足不同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要配强养老机构院长,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一支以专业队伍为主,志愿者义工为辅的养老服务队伍。抓好在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技能化水平。同时,要加大老年服务工作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要适当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完善“五险”,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要明确养老服务(护理)职业培训的业务主管单位,理顺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准入体制  ,制定详细培训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培训,逐步培养老年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尽快动工建设一所省二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每个县(区)要有一所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省二级以上等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即政府投资建设以收养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为主的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享有社会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目前,江城区还没有省二级以上等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需尽快动工建设一所省二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以满足全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六)盘活利用闲置学校,建设养老机构。因江城区学校场地调整,江城区八小等学校被闲置。为盘活利用闲置学校资源,可考虑在八小建设养老机构,为全区老人提供养护服务。

  (七)进一步完善两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的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南恩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虽已投入使用,但由于服务设施不足,服务功能较为单一,仅是老人的活动中心,未能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居住养老等各项服务。下一步要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并将南恩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城东南恩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的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相关养老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为全区老人提供优质的养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