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
陆河县被确定为省“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单位后,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投入建设资金900万元,大力推动试点工作。全县127个村(社区)已有64个公共服务站建成投入使用,剩余63个将于今年底全面完成,实现全覆盖;县级服务大厅及8个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一、县委书记亲抓,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陆河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陆河县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陆河县“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工作方案》,确定以建立县、镇、村三级便民公共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将财政、民政、农村“三资”交易等统一纳入平台服务,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推进平台建设,县领导驻镇包干镇级平台建设、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村级平台建设包干、镇领导包干负责,按《陆河县“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确保至2015年实现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
二、加大资金投入,做到“五有”保障。陆河县克服山区贫困县资金紧缺的实际,以上级补助部分专项资金为启动资金,多方筹资,县政府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镇村两级服务平台做到做好一个,验收一个,支持一个。服务平台将做到“五有”:即有场所、有基本办公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服务平台将为村民提供“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走路,易办事。同时,陆河县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行“3+X”基层服务模式,即建立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村级家庭服务站、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的“X”个服务平台;建立“4+N”基层治理机制,即在现有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重点探讨各类经济合作社、各类协会、基金会等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德高望重的宗族长辈参与社会管理;开展乡镇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工作,明确县镇村三级各项指标任务,双挂双联,互评互监。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平台运作。陆河县编印了《陆河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制度汇编》,制订了《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办事流程》、《值班制度》等工作制度及办事指南12项,确保公共服务平台运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良性互动。陆河县将村务信息收集、处理、跟踪、商议、反馈,以及农村家庭信息、人员结构、服务项目等统一录入电脑管理平台,通过电脑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掌握辖区人员动态,主动及时地为村(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和生活生产服务。同时,通过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有效推动网格化管理开展。据统计,今年全县8个镇、64个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运作以来,通过平台共接待群众5260人(次),收集群众诉求1800多件,为群众代办社会事务、社会保障等事项2600多件,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在救助、医疗、教育、交通、住房等方面问题386件,工作业务的开展得到了上级领导肯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