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陈水扁涉弊案及入狱服刑回顾
视频:陈水扁狱中“豪华生活”曝光 7名看护照顾起居 来源:东南卫视
陈水扁资料图
中新网1月5日电 涉嫌多桩弊案、自2010年入狱服刑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于今日(5日)获得台湾法务部门许可保外就医。以下是陈水扁案发以来大事记:
2006年
11月3日 台湾检方宣布公务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2008年
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地区领导人后,台湾检方特别侦查组(特侦组)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成为台湾地区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12月12日特侦组侦结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扁家4 大弊案,依贪污、洗浅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月30日将陈水扁收押。
2009年
9月11日,扁家4大案一审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判陈水扁、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12月24日特侦组侦结台湾二次金融改革案,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
2010年
6月11日扁家4大案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分别被判刑20年,褫夺公权10年。
11月5日金改案一审,台北地院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及扁家子女、相关企业高层等全部被告无罪。
11月11日扁家4大案,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自为判决,在龙潭案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人事弊案,分判陈水扁、吴淑珍11年、8年,未来由台湾高等法院(高院)定合并执行刑期;机要费及南港展览馆等案,发回更审。
12月2日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移监台北监狱正式服刑,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因案入狱的前领导人。
2011年
1月19日 由于心血管疾病,陈水扁离开台北监狱,警力大阵仗戒送,前往桃园医院就医。
2月18日 吴淑珍发监到台中监狱培德医院接受医师评估。台中监狱认为吴淑珍无法自理生活,宣布拒绝收监。
2012年
3月7日 陈水扁在狱中因感觉到身体不适,发现排便习惯改变等状况,经其与家人向台北监狱反应,再度获准戒护外医。一周后返回台北监狱服刑。
4月23日 陈水扁第3度戒护就医检查,在前列腺检查方面,在原先一颗肿瘤外,又新增另一颗肿瘤。
5月23日 陈水扁第4次戒护就医,进行心脏及前列腺检查。受委托前往关心的台大医院柯文哲医生表示,有一些心血管阻塞的现象,不过还没有到临床上有生命危险程度,原先所诊断的泌尿肿瘤证实是血块,确定不是恶性肿瘤。
7月26日“龙潭案洗钱”部分终审判决,陈水扁被判2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元新台币。“南港展览馆案”部分,台“最高法院”判决定谳吴淑珍有期徒刑9年,并科罚金2000万元新台币。
9月11日 陈水扁第5度戒护就医,进行4科7大项检查,之后回到监狱出现排尿困难。
9月12日 陈水扁又戒护就医,13日又传出现语言障碍,医疗团队初步诊断他因前列腺发炎及有膀胱排尿功能障碍。
9月14日 陈水扁经治疗后解尿问题改善,台北监狱表示,医师确认陈水扁没有中风,但脑部好像有个旧伤。
10月4日 台北荣民总医院发布诊断结果说,陈水扁患有重度忧郁症,合并焦虑及多重身体化症状,且已呈现慢性化趋势,建议尽快转院治疗。
12月20日台“最高法院”把“二次金改案”分“元大并复华”、“国泰并世华”以及洗钱罪三部分审理。其中,对“元大并复华”部分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陈水扁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亿元新台币,剥夺政治权利8年;吴淑珍则减轻其刑,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8000万元新台币,剥夺政治权利7年。而“国泰并世华”以及洗钱罪部分,则“予以撤销原判”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2013年
2月22日 对于已经终审的几个弊案合并执行刑期,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各应执行2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分别为新台币2.5亿元及2亿元新台币。
2月24日 台北荣民总医院表示,陈水扁状况相当稳定,而且也一直在持续接受治疗中,陈水扁的身份为受刑人,有法律层面的顾虑,一切须由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6月3日 台“矫正署”称,经检视陈水扁身体无重大异状。
12月13日 陈水扁住进医院,进行喉咙开刀手术,治疗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14日手术成功,在台中住院疗养。他12月31日回到台中监狱培德院区,结束18天的治疗。
2014年
6月10日 陈水扁委托律师首度申请保外就医。
12月8日 台湾法务部门认为他的病况不符保外医治规定,因此驳回申请。
12月12日台湾高院对于陈水扁提出的声明异议,裁定驳回。
12月16日 针对陈水扁再度申请保外就医,台当局“矫正署”组成多达15人的扩大医疗鉴定小组,由对陈水扁身体状况进行评估。
12月28日 台湾地区前副领导人吕秀莲在台北开始绝食,施压台湾当局释放陈水扁。
2015年
1月5日 台“矫正署”开会审核,批准陈水扁保外就医,陈水扁预计下午可离开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