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举办教育硕士校外兼职导师授聘会

16.10.2020  16:04

10月14日上午,我校心理学院举办了教育硕士校外兼职导师授聘会。心理学院党委书记蔡晓平研究员、院长何先友教授、心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主管副院长王瑞明教授、副院长刘学兰教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导师组部分导师、校外兼职导师及所有参与双导师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共30余人出席了活动,会议由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导师组召集人陈启山主持。

活动伊始,何先友教授致辞,向参加活动的兼职导师表达祝贺和感谢,并阐述了此次活动的目的,介绍了学院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绩。王瑞明教授就心理健康专业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招生对象与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的实施、学位论文的要求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王瑞明提出并阐明了心理健康教育硕士培养的“3+2”理念,“3”即三模块:专业知识、职业技能、教育情怀;“2”即两结合: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学位论文和教育实践相结合。心理学院近年来一直对心理健康教育硕士的培养不断进行探索和改革,本轮的试点改革充分调动兼职导师的主导作用,改变以往“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兼职导师为辅”的做法,探索尝试以“校外兼职导师为主,校内导师为辅”的模式。校外兼职导师是学生的主导师,主要负责学生的实践实训、论文选题、研究方案设计与实施、论文撰写等,院内导师是学生的副导师,主要负责专业基础及技能培养、把控论文的学术水准和专业规范等。首轮试点改革学院聘请了11位在省内基础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活跃度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担任校外兼职导师,他们分别是:曹永浩(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校长)、江伟英(华师附小副校长)、李之宁(华师附中学生处副主任、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主任)、林佩珠(华师附中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组长)、林伟贞(广州越秀区中星小学校长)、刘小凤(南海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平(广州中学党委书记、执行校长)、孙露(华师广州大学城小学办公室和德育处负责人)、谭绍珍(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分管附属特殊教育学校))、袁卫星(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校长)、张锦庭(华师附小校长);同时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2020级遴选了11名学生参加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王瑞明强调,希望校外兼职导师和校内导师一起合作探讨,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将学生培养成为专家型教师,助力学生成长为未来的教育家。

随后,举行了兼职导师聘任仪式。蔡晓平和何先友、王瑞明、刘学兰三位院长为受聘的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聘任仪式后,兼职导师、校内导师和参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行了分组研讨。

心理学院向来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前拥有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省级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各一个。此次教育硕士兼职导师的聘任和双导师制的推行,必将进一步推进心理学院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教育培养改革工作,提高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作者/通讯员:郭风霞 黄学超 | 来源:心理学院 | 编辑: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