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召开自贸区法院第一次院长联席会议

06.09.2015  17:23


广东省高院召开自贸区法院第一次院长联席会议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南沙召开了中国(广东)自贸区各片区法院第一次院长联席会议。

自贸试验区不仅承担着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贸发展的职能,同时更肩负着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治建设,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又是体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会议透露,广东自贸区南沙、前海、横琴各片区已建立“司法智库”共享和定期经验交流机制,自贸区法院大力推进法治先行理念,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并进一步促进各自贸片区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由点带面”推进我省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上台阶。

强化自贸区法治先行理念省高院发布司法保障意见

南沙跨境电商已达190家、前海商业保理企业已超1000家……今年以来,广东自贸区各片区建设如火如荼。南沙、前海蛇口、横琴3个片区已形成错位发展、齐头并进的“三轮驱动”态势。3个片区既有不同的战略定位,又承担了共同的改革重任。

“自贸区的改革从根本上说是法律制度的改革。要深刻认识自贸区建设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先行的理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这样说。

霍敏介绍,省法院围绕广东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区位布局,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构建自贸区各片区法院之间的沟通合作平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近日,自贸区各片区法院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自贸区各片区法院沟通合作的常态化机制正式启动运行。

“当前,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调整,我国深入发展开放型经济和海洋经济,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广东省也正致力于向结构调整和质量效益主导的经济平稳增长转变,努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霍敏说,在广东自贸区建设过程中,法治是重要保障,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广东法院涉及自贸区建设的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自贸区各片区所在地法院处于战斗的最前线,首当其冲面对广东自贸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自贸区内遇到的法律问题可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外溢效应,因此,自贸区各片区法院还肩负着为其他法院率先探路、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的使命,责任尤其重大。”

此次省高院制定的有关保障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将在省委的统一正确领导下,运用好现行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资源,在法治框架内化解自贸区相关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的潜在冲突,通过具体司法案件的妥善处理,确保自贸区政策与法律的和谐统一,让改革中的各种利益调整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

要在审判工作中充分体现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思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裁判尺度,支持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自贸区内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促进产业发展。

要坚持制度创新,以司法改革实践丰富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内涵。积极为完善自贸区建设建言献策,探索司法保障延伸机制。加强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设立与自贸区司法需求相适应的审判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示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

目前,自贸区法院已经在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设立专门的审判组织和机构,集中审理与自贸区改革措施相关的各类商事案件。前海法院、横琴法院经授权分别集中管辖深圳、珠海全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珠海中院设立横琴片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广州南沙法院正在加紧筹建专门的自贸区法院。

跨境电商发展迅猛自贸区法院研讨新型维权案件

在自贸区各片区法院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广州南沙法院、珠海横琴法院、深圳前海法院的院长纷纷发言,重点就自贸区发展中可能面临的跨境电商纠纷、保理合同纠纷、域外法查明工作平台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

前海法院马占举法官提出,前海保理业务的激增,将带来更加复杂的商务纠纷问题。珠海横琴法院副院长曹如波提出,能否准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律,已经成为制约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效率的“瓶颈”,建议与高校共建域外法查明研究中心,尽快建立域外法资料库、案例库。

随着自贸区建设的开展,跨境电商发展势头非常迅猛。作为一种新类型案件,纠纷的解决对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以及自贸区建设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广州南沙区法院院长吴翔就跨境电商案件审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主题发言。

吴翔介绍,南沙跨境电商成为自贸区最热门的商业新型业态之一。其中既有京东国际、1号店、聚美优品、苏宁云商、唯品会、当当网、天猫国际等电子商务巨头企业,同时也有注册资本仅100万元的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中小企业。

截至目前,南沙法院共受理涉及跨境电商企业的案件共5件,就案件审理情况看,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跨境商品的包装不规范,二是跨境商品的成分不符合国内标准,三是跨境电商经营管理不到位。作为自贸区未来发展的一种重要商业类型,跨境电商对南沙自贸区品牌的树立,在某种程度上有着风向标的意义。这类案件纠纷,也折射出跨境电商等新型业态急需重视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比如,售后服务是商品交易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网络跨境电商因为其间接性及虚拟性的特点,消费者在遇到问题后往往投诉无门,商家亦因后续服务成本过高而进行推诿。消费者在此类案件中存在维权困境,比如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侵权责任难以认定,境外商品存在国内外双重标准等。

吴翔介绍,针对上述问题,南沙法院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完善相关立法,目前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正在起草中,有必要对跨境电商问题予以完善。二是加强政府监管,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行全备案管理。建立跨境电商多层次监管体系,打造政府、行业、社会监督“三重保障”机制。建立金融、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法院等各部门信息共享综合平台,实行信息分类导控机制,采取有效惩处措施,提高事中事后的监管效率。三是加快完善社会诚信监督机制和跨国追溯机制建设。四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网上消费纠纷解决平台。五是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的制定。六是建立跨境电商案件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审理处理机制。

?对话

尝试树立国际

公认的公正规则

南方日报:广东自贸区在战略定位上有何特点?

王建平(省高院民四庭副庭长):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广东自贸区包括南沙、横琴和前海3个片区。其中,前海又包括了蛇口片区,在现有法院管辖的范围内,除了南沙法院、横琴法院和前海法院以外,其实也包括了南山法院的蛇口法庭。但是我们在法院管辖范围上做了些调整,将来是3家法院管辖3个自贸片区。

南方日报:省高院主动制定了有关的保障意见,意义何在?

王建平:自贸区运行的时间才几个月,案件量不是很大。但模式是创新的,在为自贸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过程中,我们密切关注“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结合。改革开放的初期更多的是资金、技术“引进来”,法院是在“引进来”的过程中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改革开放新的格局下,更多的是我国企业“走出去”,在资金、技术“走出去”的过程当中会有法律的纠纷问题,需要法院提供相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院要有前瞻性的眼光,预判到一些新类型法律纠纷的处理。广东本来就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遇到很多新类型的纠纷和案件,广东法院处理纠纷案件的方式方法和裁判尺度,可能就确定了“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某类纠纷解决的司法规则。在国际竞争中,经济强国掌握规则制定权。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我们也要尝试在解决纠纷的过程当中树立规则,树立国际公认的公正规则。(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  黎美琪  通讯员  林晔晗  焦小丁)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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