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二区院:探索建立拟不捕案件公开听证制度
一、细化公开听证程序的五个环节,以规范促公正。出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不捕案件公开听证制度(试行)》,规定开展公开听证活动要严格按照“宣读纪律、阐述案情、充分沟通、保障监督、签字备案”五个环节要求进行,以规范促公正。宣读纪律,即要求承办人在正式、庄严的专门场所开展听证,开场即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告知权利和义务、宣读纪律;阐述案情,即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拟作不捕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充分阐述;充分沟通,即允许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代表发表意见;保障监督,即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监督员,对整个听证过程进行监督、发表意见;签字备案,即要求记录听证全程,所有参与人员在最终形成的书面听证笔录上签字,留档备案。
二、积极拓展公开听证的参与范围,用透明保实效。除积极邀请当事人及其家属等相关人员外,还特别邀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作为听证监督员身份参加。根据案情需要,还主动邀请有关法律专家、鉴定人等列席甚至新闻媒体参与,最大限度提升公开听证的实效。如郑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中,因社会关注度高,该院在决定前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公开听证会,会后新闻媒体对该院主动回应舆论表示高度赞赏。
三、特别注重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促共识利和谐。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争取当事人双方谅解。如饶某涉嫌盗窃案中,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身份入职便利店“监守自盗”。目前,刑法理论界对此类犯罪的定罪没有达成共识,该院从有利犯罪嫌疑人角度定性为侵占罪,拟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为避免各方因不理解而复议或上访,该院及时举行听证会,承办人在听证会上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嫌疑人家属当场退赔被害人损失,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四、根据案件特点制定相应听证方案,用灵活提效率。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公开听证程序设置,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制定不同听证方案,明确听证重点,简略相应程序。如,针对某类案件已和侦查机关事前达成共识,则不要求侦查机关代表参与听证等等,充分体现出效率、质量、效果的高度统一。
(编辑:杨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