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01.04.2015  14:06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4月1日至4月10日,共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红松,联系电话:020-37627265;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  允,联系电话:020-83170832。

      附件:2015年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省财政贴息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附件下载.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