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军训”经不起效益拷问

22.04.2015  11:02

  话题缘起:为强化公职人员作风建设,3月23日至4月24日,深圳罗湖区组织区内各部委办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约1100名公职人员,以建制连队形式进行封闭式集中军训,共分5期进行,每期为时一周。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者都须参加集训。此举引发舆论广泛讨论,公务员集体军训有必要吗?效果如何?

  ■任希庭

  客观而言,通过开展集体军训,对于培养公务员们的纪律观念、协作意识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对部分受训的公务员而言,“大锅饭”式培训是否尊重了本人的意愿和需求,对于那些本来就注重纪律修养的公务员来说,这算不算多此一举?更重要的是,对公众而言,这样粗放式的培训,其产生的公共效益是否与社会期待一致?很显然,公务员集体军训事件引来的质疑,值得公共部门反思和汲取。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两个方面需要尽快纠偏和完善。

  首先,培训内容应该以提高工作效益为目的。罗湖区组织1100名公职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军训,如此“大动干戈”的目的是“推动和促进公职人员作风转变”,培训的具体内容包括队列操练、内务整理、实弹射击等等,和公务员自身工作可谓“风马牛不相及”。窃以为,罗湖区“促进公职人员作风转变”这个愿望不错,但还是交给公务员管理制度去实现为好,只要把现有的相关褒奖和惩戒制度执行好,敞开监督之门,公务员的作风自然会好。

  其次,培训成效的评估机制亟待建立。我们做事往往会权衡其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公务员培训消耗大笔公帑,更应该进行精细评估。然而,从罗湖区的公务员集体军训看,这样的评估机制无疑是缺位的。可以想见,如此大规模、大投入的培训,很多受训者的收获仅仅是“增进了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的交流,培养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怎能让公众信服?在美国,培训评估的主要环节包括了学员参训后的业绩跟踪调查、学员所在单位的工作变化等,评估技术上还引入了数学模型和计算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不仅提高了培训效果,也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