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大代表集思广益建言“城市垃圾分类”促立法

09.01.2016  22:33

各界人士齐聚一堂建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张道正摄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峰倾听相关人士意见。张道正摄

民建教育界人士建言献策。张道正 摄

中新网天津1月9日电 (记者 张道正)1月9日,天津两会召开前夕,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峰组织民建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关注环保的环保人士和律师、教师等相关领域人士进行研究讨论,就“城市垃圾分类”等工作建言献策,以形成推动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的议案,在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会议上提出。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垃圾围城”是目前中国大城市不可回避的城市病。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73亿吨,如果堆在一起,可以堆出500多座百层高楼。广州产生的生活垃圾两天不处理就能堆到香港;北京每天产生的垃圾,如果用2.5吨的卡车装载,能从天安门一直排到河北廊坊。

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 经济 中心、中国六座超大城市之一的天津也不例外,解决城市垃圾问题已是迫在眉睫。天津市人大常委李春峰已经连续多年在天津市人代会上提交建议促进该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引起相关领导重视。

今年两会中,为提交相关环保议案推动垃圾分类环保工作,李春峰又多次组织相关人士进行研究讨论,以集纳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不同声音和良好建议,更好更科学地进行提案。

此次参加会议的人士有民建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关注环保事业的环保人士、律师等相关专家,与会人士集思广益,在会议中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立法进行了严谨科学的讨论。

天津绿色之友的副会长、国内资深环保人士余晓勇建议,城市垃圾分类要标准先行,垃圾信息应该公开透明。他呼吁公众参与,支持民间环保工作。

民建南开区经济三支部副主委柳有泉认为,必须搞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的立法推动工作,总结其它城市经验,试点先行,全市适时启动,做好长期准备。他建议根据天津市情况垃圾分可循环利用、危险品和不可利用三类。

新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华天琳提出,在法律中确立垃圾分类的类别,并体现执行垃圾分类的管理人处。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垃圾分类立法要明确垃圾分类原则,在此领域有指导作用、前瞻性;垃圾分类问题相应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对不同地区垃圾主管部门提出垃圾分类责任,并责成相应部门对垃圾分类提出天津地区标识;立法中,明确政府公开垃圾信息,确立垃圾分类的监控,相应机构部门提出垃圾分类措施,教育体系中确立垃圾分类环保知识纳入课程体系;把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纳入立法中。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春峰表示,垃圾分类处理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涉及到城市的未来,也关系每一个市民的生活,在即将召开的天津两会上,会提交相关的环保议案,以促进立法工作,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根植在每个市民的心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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