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青岛公安局原局长贪腐史:与下属分享姐妹花

17.11.2014  10:00

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

在打黑引发的警界震荡中,王永利是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这位正厅级的官员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之后,与多位已落马的下属保持了长期的金钱关系,他的妻子与两名情人也成为这种关系的中介。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还与另一位落马的分局局长共享一对姐妹花情人。

他也与黑社会组织聂磊团伙保持着交往,并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2014年6月10日,65岁的王永利因犯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他放弃了上诉,认罪服刑。

收礼清单既有金砖也有字画

2012年3月1日,“黑老大”聂磊被抓近两年之后,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

同一天,检察人员对王永利的住处和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发现的财物令人咋舌:人民币18.35万、美元6.4125万,港币2.36万,澳元0.1万元、购物卡一百余张面额共计17.1万元、手表52块、玉50块、金29件、玉石章15件、书法字画一百余幅及购物卡四十余张、理财卡4张、银行卡10张、房产证2张。

几乎每一件财物都能说出一段故事。比如,那块编号为h14706的金砖,来自于青岛一家企业的老板。这位陶姓老板为了在一起案件中让自己的妹夫提前释放,于2006年把这块金砖送给了王永利。

一百多幅字画里,有九幅是属于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的。这位受贿金额接近两千万的副局级干部在王永利落马的前一年被抓,一审被判死缓。

2005年春节前,时任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的冯越欣到王永利家交给王的妻子贾莲香一幅启功的字,并说“下一步干部调整,想下去干个分局局长”。后来,他如愿以偿,当上了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局长。

在2008年王永利卸任局长之前,每年的中秋、春节,他都要到王的家里送购物卡或银行卡,另外还会送一幅字画。直到2008年,王永利卸任公安局长,字画才从礼单上消失。

冯越欣对字画的鉴别似乎并不擅长。2006年,他送了一幅据称是韩美林所画的牛给王永利(王与妻子都属牛)。十几天后,韩美林来到青岛,王永利拍了这幅画的照片给韩看,韩否认画出自己手。

与下属分享姐妹花情人

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74089万元。但他一般不情愿直接与行贿者见面并接受贿赂,此时,其妻与两名情人成为中介。

2001年,王永利同时拥有了两位情人。

其中一位是王建萍,作为一名优秀的女商人,2000年春节前后的一次朋友聚会,她认识了时任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的王永利。后者为她联系了国安局的土石方业务。两人认识约一年后,便发生了性关系。

以后的日子里,王建萍常常通过王永利的关系将公安系统的工程承包给企业,企业再以提成的名义给王建萍钱。青岛易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王多次合作,青岛市公安局“122”、“110”两大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工程均被该公司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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