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天然气下月涨价 三大行业将受冲击
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挂出文件,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方案指出,自2014年9月1日起,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除广东、广西(增长0.12元/方)外,其他省市存量气价格均增长0.4元/方。广东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也与全国水平衔接,上调至2.86元/立方米。而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暂不调整。但据省发改委介绍,广东明年将推广阶梯气价,届时将举行听证会。
理顺天然气价格第二步
关于此次调价,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将其定义为“理顺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该发言人表示:“为理顺天然气价格,2013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到位。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
而有关此次调价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可以简化为以下三点,一是非居民用气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考虑到目前化肥市场低迷,企业经营困难,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下一步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二是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不调整。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国家调整的是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水平。
三是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如果上述气源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一起运输和销售,供气企业可与下游用户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
2015年气价或将继续上调
在此次调价之前,2010年后我国管道天然气已经经历了两次涨价。第一次在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上调了管道天然气井口价格;第二次在2013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上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此次调价为第三次。
按照国家发改委计划,至2015年年底,存量气实现与增量气相同价格,将不再区分存量增量。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分析指出,目前由于存量气、增量气之间价差为0.88元/立方米,国家发改委要求在2015年存量气涨至与增量气统一价格,因而业内普遍猜测存量气价明年或将继续上涨,涨幅或在0.4元/立方米上下。
影响:三大行业将受冲击
“这次因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对用气工业企业,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而且,由于调整后的气价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竞争力,因此气价调整对工业企业整体影响有限。”对于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影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解读。
具体来看,此次受影响较大的行业是:
A:集中供热企业
非居民气价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集中供热成本的上升。按规定,居民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供热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
B:出租车行业
对于影响较广的出租车行业,此次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有成本优势。国家发改委这位负责人说,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由各地根据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疏导前统筹考虑当地情况,由地方政府发放临时补贴,缓解气价调整影响。
C:纯碱行业
作为纯碱最主要的原料之一的合成氨目前在西南地区都以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料,因此,国内纯碱联碱法企业将会受到一定冲击。此外,此次调价中,考虑到目前化肥市场低迷、企业经营困难,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但“暂缓”周期将会是多长依旧牵动着行业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