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非法生产病死猪流入广东多地 被判刑并处罚金
近日,一宗涉 “ 民生大案 ” 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开庭,多达 20 名被告人被指控非法生产、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并放任流入平湖、东莞等地市场销售,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卫生安全。庭审后不久,周某光等 20 名被告人被判处 2 年 6 个月到 1 年 3 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 8 万元到 2 万元不等。
10 月 25 日,龙岗区法院第七审判庭里已经座无虚席,一宗大型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这里继续开庭。该案被告人多达 20 名,均被指控非法生产、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放任其流入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屠宰并非法获得检疫合格证,最终流入平湖、东莞等地市场销售,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卫生安全。此案证据材料多达 29 卷册,辩护律师有 17 人之多。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理效率,承办该案的少年庭法官陈雄才庭前充分准备,并将庭审压缩在一天之内进行。之后,该案在陈雄才简练地主导下,快节奏展开。上午审理时间很快过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匆匆吃了午饭,经过短暂休整后,便又着手准备后续的庭审。出于保障被告人权利和提高工作效率等多方面考虑,该院让 20 名被告人统一在候审羁押室用了午餐,为此,负责此案的法警同志们也是匆忙进餐且放弃了休息。
后半程开庭准点开始。为了在当天审理完剩下的 15 名被告人,又切实保证审判质量,陈雄才充分发挥调度掌控艺术,删繁就简,尽可能地精炼审理程序、浓缩审判过程、加快庭审节奏。直到晚上 7 点半,最后一名被告人顺利审理结束。
仅仅 13 天之后,11 月 8 日,合议庭即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周某光等 20 名被告人 2 年 6 个月到 1 年 3 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 8 万元到 2 万元不等。判决书长达 49 页。
记者获悉,一宗涉食品卫生安全案件,事关民众生命健康切身利益,是真正的民生大案、要案,而且涉案人数多、涉案病猪死猪数量大、涉案金额高、时间跨度长、案情纷繁复杂,仅案件材料就达数十册、辩护人就达十数人,案件审理的难度可想而知。但龙岗区法院审判人员本着一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之心,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尽心竭力,集中 9 个小时的时间,紧张、紧凑、快速、高效地完成了案件的审理,又仅用不到半月时间便作出了判决,实现了效率与质量双赢,不愧为一堂精品审判。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见习编辑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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