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购买音响退货要收30%“折旧费”?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罗莉琼)日前,市民崔先生向本报爆料称,他在山姆会员店购买一套音响系统,退货时却被要求收30%“折旧费”。
山姆会员店工作人员回应记者时称,崔先生购买的音响系统没有质量问题,不符合退货的条件。如果崔先生坚持退货,需支付30%“折旧费”,因为拆了包装的商品只能作为二手商品进行销售,需要支付折旧费。
退货手续办了一个月
“因工会工作需要,我们到山姆会员店购买了KEF音响一套,购买前,我们提出该套音响安装后要达到店内的效果,如果效果不同,我们要退货,山姆会员店的销售人员承诺可退货。”市耀华实验学校崔老师告诉记者,他们2月1日支付10万元购买这套音响系统,2月3日送货上门安装。
由于该套音响是特别订购的,价值6万元的主音箱没有新货,经协商,山姆会员店先安装样机,等新货到店后再换回样机,而价值4万元的功放、CD机等设备是新货。“安装当天,我们试听后发现音响效果很差,提出退货,山姆则表示愿意派调音师上门调试,多次调试后仍然没有效果。”崔老师说,他们多次要求退货,山姆会员店总以过春节、过元宵节等理由推迟退货,退货手续办了一个月仍未成功。“前天,他们提出要收30%的折旧费,我们认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退货要收30%折旧费
记者日前到山姆会员店采访,山姆会员店回复称,崔先生向山姆会员商店反馈其不满意该音响系统在其家中的声音效果,该店随即安排供应商的专业调音师依照崔先生的要求多次上门调试检测,但未发现存在商品质量问题。
山姆会员店总经办经理蔡炳超表示,质量问题是退货的依据,7天内有质量问题可退钱退货,7天到15天有质量问题可以换货。“价值6万元的主音箱是样机,我们可以退货,但价值4万元的其他设备是新机,新机拆开包装后,只能作为二手商品销售,因此,需要消费者支付30%的折旧费,即12000多元。”
经营者应承担举证责任
“按照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山姆会员店或音箱生产厂家有举证责任,需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陈伟律师说,消费者提出音箱的效果差,可到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以此判断该套设备效果。
陈伟表示,购买音箱时,如果山姆会员店经理答应消费者达不到效果就退货,而消费者也有录音等证据,山姆会员店应履行承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消委会投诉,如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