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广州126项收费清单将公布

14.07.2015  18:00

  广州发布涉企业收费清单 除126项收费项目外一律不准向企业收费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减轻企业负担,实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一直备受关注。昨日下午举行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涉企收费目录的通告》,涉及企业的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并对外公开,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市属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收取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共包括126项,除此以外一律不准向企业收取。收费目录即将在市发改委网站全部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有价格违规行为,企业和市民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5年减少7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周青峰表示,《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依据《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广东省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制定,包含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实际发生的涉企收费项目,共计53项,中央和省直属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列入此目录范围。

  《广州市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包含广州市属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收取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计73项。各事业单位有资质开展的且市场竞争充分的服务项目,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企业自愿委托的前提下协商服务收费。

  周青峰透露,近年来,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并根据实际出台了广州的清费减负政策,已取消或减免了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2010年以来,每年减免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截至2014年,共计减少71项,降低标准4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

  目录动态更新 原则上只减不增

  周青峰还表示,目录公布后,广州涉企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凡未列入《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对企业收取;凡未列入《广州市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对企业收取。

  两个目录很快将在广州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执行过程中若收费项目、政策发生变化,将及时更新调整,原则上收费目录动态调整需做到项目只减不增。市属各收费部门、各区须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欢迎广大企业和市民监督,积极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广东省的价格管理实际,《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不含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等项目,《广州市事业单位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不含各部门收取的机动车保管费以及各项保证金和抵押金收费项目,这些收费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