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法院执行法官送达文书被镇人大代表当场撕毁
顺德法院执行法官送达文书,在杏坛镇东村被围困两小时
记者15日从顺德法院获悉,日前,顺德法院杏坛法庭执行法官及执行人员到杏坛镇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送达执行通知书,被该股份社理事长、镇人大代表马某当场撕毁法律文书,并被其非法拘禁达两小时。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顺德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黄氏夫妇的儿子黄某因口角与被告人张某、廖某发生打斗,最后伤重不治死亡。顺德法院以被告人张某、廖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及七年,并判令两名被告人向黄氏夫妇赔偿经济损失298567.21元。然而张某、廖某两人并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黄氏夫妇遂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顺德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廖某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终结了执行程序。
2014年12月22日,黄氏夫妇称被执行人张某在东村股份社有股份分红款可供执行,向顺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据顺德法院介绍,今年2月12日上午10时10分,黄氏夫妇申请执行的案件承办法官及执行员到东村股份社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要求该社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张某的股份分红、征地赔偿款及其他收益。东村股份社理事长,同时也任东村党支部书记、杏坛镇人大代表的马某在其办公室内接待执行人员。马某了解情况后,要求被执行人张某到场同意后才能扣划股份分红,否则不会协助法院扣划张某的股份分红,并拒绝签收上述文书。执行人员向马某解释,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扣划被执行人的收益,具有法律强制力,无须获得被执行人的同意;而且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协助执行单位有法定义务协助法院执行,股份社依法应当协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扣划被执行人的股份分红款及其他收益。
但马某仍然拒绝协助法院执行。于是执行人员按照规定,将送达的法律文书留置送达并拍照存档。马某见到执行人员拍照,却即时关上了办公室的大门,要求执行人员删除照片才能离开,而后返回桌边将法院留置送达的法律文书撕毁并扔到了地上。
随后,马某打电话通知村工作人员数人到办公室,并上前争抢执行人员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执行人员向马某解释拍照属于法院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马某却不依不饶,立即扬言:“我今天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你不把照片删除,就不要走了。”遂指挥村治安队人员堵住门口不让执行人员离开,并派人看管执行人员。其间,马某还对执行人员多番恐吓、辱骂,将执行人员困在办公室内达两个小时。
2月13日,顺德区公安局对马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侦查。13日中午,马某向顺德区公安局投案,公安局现已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对马某实施刑事拘留。(记者林翎、通讯员邱霖静)
法院
扣划股份分红款长期面临执行难
顺德法院有关人士介绍,类似马某这种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状况并不少见。事实上,扣划股份分红款也是长期困扰顺德法院执行人员的难题。以顺德区杏坛镇为例,30个村居股份社有一半以上是以生产小组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生产小组的组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为了获得村民的支持甚至被扣划股份分红的村民就是生产小组组委的宗亲,对协助法院扣划被执行人的分红存在较大的抗拒心理。
即使是以股份社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的,在协助法院扣划股份分红义务上,义务人以各种理由推搪、规避执行甚至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更经常出现社委或者组委换届后,原来协助执行的单位又拒绝履行义务,需要执行人员重新开展说服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