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首次利用巡回审判车开展巡回审判

05.05.2017  12:14

  近日,新丰法院首次利用巡回审判车,来到梅坑镇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审判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黄某芳起诉至新丰法院称,其与丈夫经人介绍相识于2014年2月,并于同年2月底结婚。因双方相识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沟通少,夫妻感情不和,导致两人感情破裂,故要求与丈夫离婚。立案后,由新丰法院院长刘俊波对该案进行审理。

  据悉,该院在了解到案件当事人存在残疾等特殊情况,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并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便民利民的特点,遂开车到原告居住地开展巡回审理。庭审时,刘俊波详细了解了原、被告的婚姻状况,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最后,在刘俊波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同意离婚。

  据了解,巡回审判车是根据巡回办案实际需要设计的人民法庭“微缩版”,车内设有审判员席、书记员席、原告席、被告席及旁听席,相当于集立案、开庭、调解、送达、庭审同步录像、法制宣传等功能于一身的智能化“流动法庭”,助力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偏远山区,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编辑: 李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