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变性人申请婚姻合法 港府修例配合

30.05.2014  13:14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终审法院早前裁定变性人W有权结婚,港府提出修例配合。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在报章撰文提到,有市民因反对同性婚姻而反对修改婚姻条例,他指出,终院已表明,W案与同性婚姻无关,W完成整项变性手术后,有权以女性身分与男性结婚,符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有意见认为,修例要求“易性症”人士必须接受整项变性手术,等同强迫他们接受手术;黎栋国说,有关说法不尽不实,本末倒置。他引述专家说,“易性症”人士接受变性手术前,要经过长时间精神评估,医生会解释手术风险,认为以手术治疗他们的长期焦虑,是解脱而非酷刑。

  对于被指修例内容未有照顾跨性别人士需要,黎栋国说,未接受整项变性手术的人,能否以其选择的性别结婚,属性别承认的议题,终院未有在W案作任何决定,要由有关工作小组研究。他说,会继续争取立法会支持,在终院命令生效前,通过有关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