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品新条例生效近一年 逾七成港人不了解内容
17.07.2014 18:27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商品说明条例》生效近一年,工联会调查发现,近70%受访者不清楚条例内容,75%人不清楚该条例的执法机构是海关和通讯事务管理局。海关过去近一年提出涉及条例的28宗检控,仅占投诉总数的0.6%。工联会要求港府加强宣传,并简化投诉程序,提高调查透明度。
投诉多涉美容健身行业
香港工联会上月进行调查,成功访问949人,当中56%的受访者不知道条例除了规管货品外,还涵盖服务。虽然65%的受访者认为条例生效后,增加其消费信心,但65%受访者仍遇过名不符实的情况。工联会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兼立法会议员麦美娟透露,工联会过去接获逾10宗涉及违反条例个案投诉,均为美容、健身行业,最高金额达2.8万元(港元 下同)。
许小姐2012年在铜锣湾DR美容院打算以400元“试做价”尝试面部彩光美容疗程,却在店员游说下支付逾万元做全套12次疗程。DR去年2月倒闭,许小姐被转介至DR集团下其他公司完成疗程,完成第四次疗程后发现下巴黑色瘀青,职员承认面部被灼伤,但将责任推卸给前一间公司。目前许小姐已向海关投诉。
麦美娟指,多数消费者不清楚,店员的反复游说行为已构成新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许小姐的个案商户还构成条例中先诱后转销售等违法行为。她指,海关对投诉个案检控并不多,认为执法机关应主动调查,定期公布结果。
香港海关回应指,每宗个案的情况皆有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需按实际情况及相关因素判断是否违反《条例》。目前已就3宗有关美容产品的个案提出检控,2宗已被定罪并分别判处罚款4000元及1.2万元,另一宗则被撤回控罪。(记者彩雯)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17.07.201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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