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署首起诉逾千万贪污案 法团主席涉收2600万
香港翠湖花园维修争议不断,有小业主向外批评此事,支持维修的业主立案法团早前则挂出横额,指小业主的批评是中伤。图自香港《明报》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沙田翠湖花园高达2.63亿元(港元,下同)的天价维修引起多番争议,香港廉署昨日公布周二已落案起诉工程公司前东主丘瑞田,涉嫌串谋他人提供4500多万元贿款,以围标方式取得沙田翠湖花园、滨景花园及土瓜湾华丽大厦的顾问及翻新工程合约,乃廉署起诉的首宗千万元围标方式贪污案。
据悉,被告为俗称“维修老鼠”的中间人,涉负责串通有意投标的工程公司及大厦法团。案情指翠湖花园翻新工程总费用的17%是用作贿款,分别提供2600万元(工程费10%)予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黎国梁、1500万元(工程费6%)予新昌管理集团高层樊卓雄、260万元(工程费1%)予物业经理。廉署仍在调查上述3人,暂未作起诉;被告丘瑞田则于今日提堂。
4500万贿款占工程费17% 受贿3人尚在查
香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发言人林卓廷指出,此次是近年首次成功检控参与“围标”的一些骨干人物,相信短期会令围标集团稍稍收敛,促请廉署进一步调查,将涉案人一网打尽,尽快起诉所有涉案者。他又认为,港府过往对围标问题不闻不问,近年就小修小补,希望这次检控可令港府从严执法,设立大厦维修监管图,统一大厦维修程序,以及提高通过维修表决的门坎。
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昨深夜在联交所发出公告,指向樊卓雄及曾在翠湖花园担任场地经理的一名雇员查询,知悉他们无被廉署起诉;又指旗下的新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向翠湖花园提出请辞,并非滨景花园或华丽大厦的物业管理。新昌早前曾多次对外指自己不涉及围标,又会追究任何诽谤及失实言论,昨日的公告未见有类似声明。
被告今应讯另涉两围标
香港廉署昨日的新闻稿称,周二落案起诉57岁的工程公司前东主丘瑞田,控以5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将转介至区域法院答辩。
丘瑞田被控于2010年至2014年2月期间,与一名顾问公司董事、另一间顾问公司的一名股东及一名翻新工程分判商串谋,向翠湖花园的管理公司一名物业经理及一名高层,以及翠湖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分别提供翻新工程总工程费用的1%、6%及10%,即260万元、1500万元及2600万元,作为提供有关该工程的数据及协助他们取得工程合约的报酬。
涉案高层已于3月停职
新昌管理集团主席王英伟昨接受电话查询时,指集团有公告,并指樊卓雄早已停职。根据新昌管理集团早前的公告,新昌上月决定终止与翠湖花园的管理服务合约,9月4日生效;而樊卓雄早前被捕后,其董事总经理一职已于3月停职,但留任董事会。
此外,案情指被告丘瑞田同时涉嫌于2005年至2007年12月期间,与一名顾问公司董事、一名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及其他人等串谋,向沙田滨景花园法团维修专责小组一名成员提供60万元贿款;丘瑞田又涉嫌于2006年至2007年1月期间,与一名顾问公司项目经理串谋,向土瓜湾华丽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名经理提供9.6万元贿款。两项贿款均作为协助有关人等取得工程合约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