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改方案未获通过 将沿用现行办法选特首
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18日就特区政府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法案进行表决。立法会70名议员中有28名议员投反对票,法案未能获得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支持而未获通过。
这意味着2017年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不能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而继续沿用现行的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办法。
当天下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会见传媒时表示,28位立法会议员否决政改方案,致使普选目标落空,香港民主进程受阻,让我、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感到极度失望。
他表示,为了实现普选目标,多年来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香港社会付出了最大的努力,此次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方案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是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最佳制度安排。不同的民意调查都显示,香港市民大部分都希望立即普选,普选方案得到多数市民的认同。
梁振英说,今后我们要放下争拗,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在各个社会、经济和民生的议题上凝聚共识,共同为香港的前途努力。未来两年特区政府会致力做好各方面工作,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政府团队也会继续坚守岗位,服务市民大众。
■ 各方反应
国务院港澳办
“香港错失普选重要机遇”
就普选法案未获通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发表了谈话。发言人表示,这一结果背离了香港社会主流民意,也是中央政府不愿看到的。少数议员出于私利,否决普选法案,阻碍香港民主发展进程,使香港错失了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重要机遇,他们要为此承担历史责任。
发言人表示,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并最终达至普选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少数议员阻挠法案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立法会的少数议员顽固坚持与中央对抗的立场,置广大香港市民对普选的殷切期盼于不顾,诋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极力阻挠行政长官普选法案通过,致使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止步不前。
发言人强调,虽然香港特区政府此次依法提出的普选法案未能在立法会获得通过,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所确定的普选制度的方向和各项法律原则,必须在推动行政长官普选的进程中继续贯彻执行,香港未来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仍然必须以此作为宪制依据,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
“望香港各界放下政治争拗”
就普选法案未获通过一事,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这位负责人表示,少数立法会议员忤逆民意,否决了获得多数市民支持的普选法案,致使香港市民错失了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宝贵机会。对此,投票反对普选法案的立法会议员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我们衷心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放下政治争拗,在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带领下,加强“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凝心聚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香港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