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热点问答
问1:建立学考和综评制度有何意义?
答: 建立科学的学考和综评制度, 一是 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次规定的学考科目,均是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也就是国家规定应教、应学的课程,对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要求,促进中学教学回归起到积极作用。而综评要求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发展特别是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情况进行如实客观记录,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将工作重点从“唯分数论”走向“全面育人”,从追求“分数”转向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 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应考压力。新的学考制度建立后,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从6科减少到3科,而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分散在高中3年期间进行,学生学业负担和备考压力会有所减轻。 三是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这次改革,学考设置了合格性考试要求,也设置了等级考试科目,既要求学生学习国家规定的学科必修内容,也为学生个性特长、爱好、发展提供了选择性的等级考核内容,促进学生在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的同时,可以有时间精心于自己特长学科的发展,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避免埋没学生特长与兴趣。 四是 有利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才。学考和综评内容列入高校招生录取考核范围,有利于高校改进人才选拔评价体系,选拔适合本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科学选拔人才,提高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这就为高考科目、内容改革提供了空间,为各类人才提供不同成长通道。总的来说,可为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问2:学考开考哪些科目?为何要设置合格性和等级性两种考试科目?
答: 《实施办法》规定,学考设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开考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所有设定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等级性考试开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除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既有合格性考试,也有等级性考试外,其他科目仅为合格性考试。设置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是根据教育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制定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习高中课程学业情况,其成绩可作为学生高中毕业的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其成绩是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重要组成部分,将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问3:学生如何报考学考?
答: 《实施办法》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学考,报考高考的学生还必须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学考。即等级性考试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科目要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中自主选择3门。为避免学生重复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等级性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考,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具体来说,学生参加学考主要分两种类型: 一是 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或仅为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合格性考试。 二是 报考高考的学生,原则上需要参加14门合格性科目考试;同时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但可用达到一定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合格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级性科目的成绩,代替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即参加高考的学生,一般可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等级性考试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问4:学生如何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答: 学考中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是高考科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绩将作为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有意向报考高考的学生,应根据高校招生科目的要求,以及自身学业爱好和特长情况,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为让学生及早做好准备,我们将要求各高校提前3年左右公布不同专业对高中生学科选考要求,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根据自己选报高校的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即高校专业招生科目要求将在2018年底前公布。
问5:学考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答: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门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统一制定考试说明、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5门,由省教育厅负责制订考试办法,对命题、评分标准、考场设置、组织方式、监考要求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内容作统一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问6:学考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 学考内容将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14门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均以《课程标准》的必修要求为依据,难度保持相对稳定。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以《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Ⅰ内容为依据。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学习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3门选考科目进行学习,学完选修内容后参加考试。其他科目学完必修内容后即可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各科目考试命题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不仅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对能力的考查。
问7:学考科目多,如何安排考试?学生如何报考?
答: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将安排在每学年6月和次年1月开考,学生择时报考。新学考制度建立以后,这些科目的考试将是常态化。因此,高中学校要根据高中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合理指导学生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及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学生选择参加2个科目考试,高二年级学生选择参加6个科目考试,高三年级学生选择6个科目考试。具体来说,高中学生可在第4学期末参加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4门科目考试,第5学期末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和物理5门科目考试。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则可在高一或高二各考一门,音乐和美术科目可在高一和高二各考一门。体育与健康在高中3年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试。
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分别集中在每年1月和6月间举行,学生考试科目则分散在高中三年分别进行,学生学完课程后即可参加省里组织的学考。这一安排可以减少学生在高三年级集中备考的门数,分散学生、老师备考负担,也可以为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间。
问8:学生可参加多少次学考?考试成绩是否有长期有效?
答 : 《实施办法》规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即学生对第一次学考科目的成绩不满意,可选择参加第二次考试,并以两次考试中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同时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或用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用作高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学考成绩,长期有效。
问9:学考成绩如何呈现?
答: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 五等,0分不记等级。各等人数分别为参加当次当科学考考生总数的比例依次为15%、30%、30%、20%和不超过5%(含E等和0分)。在公布成绩时各“等”成绩将再细化为若干个“级”,等级细化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和公布成绩。
问10:学考什么时候考试实施?
答: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实行新的学考制度,学考成绩将用于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录取。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作为过渡期,我省在现有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2017年1月,增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科目,由现在高三级的学生自愿报考,其考试成绩可作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具体办法已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中明确。
问1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运用?
答: 合格性学考成绩可以作为学生高中毕业与学历认定主要依据,也可作为普通高中毕业及高中阶段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是高考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还可以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或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自主选择3门等级性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此外,学考成绩还可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的重要手段。
问12:新的学考制度会增加学生负担吗?
答: 总体来说,学考不会增加学生负担。首先,新的学考制度建立后,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从6科减少到3科,学生高考集中备考的压力会有所减轻;其次,合格性学考科目考核的内容,是高中学习应知、应会的必修内容,是国家课程规定的必修课程,不用考选修内容;再者,合格性学考分散在高中3年期间进行,学生可学完1门考一门,此外,还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了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机会。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备考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而对只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来说,由于只需参加学考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不需要参加高考,更是可以早早从高考备考压力中解脱出来。多年来,中学普遍存在着“高考考什么,中学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现象,国家规定的课程教学要求没法落到实处,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学科基本知识素质,知识结构严重缺失,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对高素质人才培养也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的学考制度,对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要求,促进中学教学回归,更好提高国民素质,对高素质人才培养都将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问13:高中课程教学管理如何适应学考制度的变化?
答: 新的学考制度,对高中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学考带来的变化,各地要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一是 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按课程方案要求要开齐开足必修课程。 二是 要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学校在编班、教学等环节需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教学进度,统筹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考试科目和时间。 三是 要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管理能力。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提高教师对学生人生发展规划的指导能力,培养学生自主选学能力,指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兴趣,发现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学会选择,规划人生。 四是 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
问14:综评主要评什么?
答: 《实施办法》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综合素质状况,重点考察学生成长过程中能够反映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的突出表现,特别是体现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些具体活动和相关的事实。要求不仅要记录参加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记录参与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成果,使评价内容具体、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可操作。对学生评价的内容从原来单一的成绩考查转向丰富的能力考查,由原来的终结性评价变为终结性评价和过程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使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考查从一元走向多元,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必将促进学校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视,引导学生更加注重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发展。
问15:综评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和办法?
答: 综评贯穿高中3年,由5个操作环节组成: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学校和教师撰写评语、公示审核确认、形成档案材料。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及时填写记录、收集整理、遴选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引导学生在记录成长事实和自我陈述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要求班主任和相关教师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撰写学生评语,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优势个性特点,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学生健康发展的期盼。同时要求将有关材料在公示审核确认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生综评档案。5个程序前后连贯,环节清晰,具有规范、严谨、递进的特点,操作性强;同时对每个环节的时间、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都做了明确具体规定,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问16:综评怎么使用?
答: 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分析把握自己的成长过程,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高中学校可将综评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各级教育部门可将综评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了解本地学生各方面素养的整体情况、学校素质教育特点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从而对学校办学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同时,学生的综评情况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随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综评作为人才多元评价、多维度评价的重要要素,将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
问17:如何确保综评权威真实、可信可用?
答: 综评工作主要是由中学组织实施并建立。建立真实、诚信的学生综评档案,需要中学、家长、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可信、可用的综评是中学、高校、社会的共同目标。我们不能因为目前社会诚信上还存在这个问题或那个问题,而对建立综评裹足不前,无所作为。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比如正在建设社会诚信查询平台,不诚信的人或单位将在平台“曝光”。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相信保障学生综评的纯洁度和诚信度,会逐步成为学校、家长、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在实施综评初期,我们将通过建立统一的综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综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学生权益救济、监督管理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综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真实可靠。
专家点评
学考可有效减轻学生负担和压力
中山大学冯增俊教授
新的学考制度,表面上看,似乎加大学生负担,但从本质上看,在学生学业负担和应考压力有所减轻的基础上,更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首先, 可有效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一是 高考科目减少。改革后高考的考试科目从6科减少到3科。 二是 相对于高考,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等级性考试科目难度降低且更符合学生兴趣。因为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学习自己有兴趣和擅长的,扬长避短,就不会感觉太累。 三是 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不用分分计较。其它学考科目只考必修内容,不要求考选修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这些无疑有望大幅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其次, 可有效减轻学生应考压力。现行高考是将高一、高二学习的内容一直带到高三“算总账”,3年中各门考试科目一直处于备考的过程中,并且毕业时集中考6门,学生考试的门数多,强度大。而且在“一考定终身”模式下,每年高考,都会有些学生考试失常,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考生平时的学业水平和知识积累,偶然性大,运气的成份大,学生心理焦虑程度变高,压力加大。改革后,学考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取最好成绩为结果,这样可以大幅度减轻一次性考试给学生带来的应考心理负担,使学生逐渐从考试的紧张情绪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机会去展示自己的学习实力。从因焦虑而“投机取巧”回归到求实力而“脚踏实地”,一定程度上也是保障机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最后, 可减轻不参加高考的学生的学业负担。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报考高职高专学生只需参加学考的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不需要参加高考,可以使相当部分的考生从高考备考压力中解脱出来。按我省目前高校本科录取率40%计,如果这40%以外,有多数学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每年从高考备考压力中解脱的学生最少有20多万人。随着高职高专招生的数量和招生计划的增加,受益的学生群体也会扩大。其他不参加高考的学生,也不需要学习、备考高考一样难度的教学内容。这样就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
随着学考推进范围的增大和力度的增加,它将会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各学校在实施时必须要把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放到重要的地位,通过对考试内容的增减、考试组织方式和时间的灵活调控,引发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压力,让学生更高效、更快乐地学习,更加健康地成长。
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测评与考试研究所所长张敏强教授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一是 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要求和教学回归,更好提高国民素质,为高素质人才培养更好奠定基础。多年来,中学普遍存在着“高考考什么,中学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现象,国家规定的课程教学要求没法落到实处,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学科基本知识素质,知识结构严重缺失,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对高素质人才培养也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学考覆盖的科目都是国家规定高中必须开设的课程,衡量的是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情况。完善学考制度有利于引导、促进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足与开齐所有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保证每门课程基本的教学质量,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严重偏科现象,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 可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为了确保计入高考的各科成绩总分最大化,很多学校和学生对高考的主要科目比较重视,而对不计入高考成绩的科目相对不太重视,甚至极不重视,相当部分学生学习出现偏科或学习兴趣衰退的现象。《学考实施办法》规定全科开考,就是要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当然,改革后的学考,并不是培养每门课程的专才,只需要为学生全面发展打下基础,“合格性考试”只需学必修内容而且及格即可。同时给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等级性考试”的科目,按照等级呈现成绩。这就从统考“套餐”变成选考“自助餐”,可以让学生安心于全面发展,使学生知识面更宽,素质更加全面。意味着学生不再需要在自己薄弱学科上费尽心思“取长补短”,而是要专心致志地“扬长避短”,有的放矢地分配时间和精力,有更多时间去发展特长和兴趣,得到全面而有特长地发展。当然,这也要求中学为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供比较完整但又有选择性的课程体系,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真正将工作重点从“唯分数论”走向“全面育人”,从追求“学科成绩”转向促进“学生成长”。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兴趣、优势、志向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 三是 学考成绩,也是衡量评估高中学校乃至一个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教育部门通过加强考试结果的分析研究,指导和成绩普通高中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体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
推动全面育才选才的重大举措
原华南师大附中校长吴颖民
我认为,我省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落实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产生全面深远的影响。
第一, 综评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因为综评从多维度对学生的成长进行记载,既反映学生学业水平,又反映学生品德发展、公民素养、身心健康和艺术素养;不只看课内学习成绩,还看课外学习的表现;不只看校内表现,还看社会实践。这样做,将很多无法以课程学习、分数记载的内容纳入,可以更加全面、更有个性地描述每个高中学生的发展历程。
第二, 综评有利于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综评要求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情况,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调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这就要求学校挖掘校内外各类教育资源,加强研究型课程建设,调动学生、家长、社会参与热情,而人才培养模式必将悄然转变。
第三, 综评有利于学生诚信意识的确立和学校诚信体系的建立。写实性的综合评价能不能在高校选才中产生重要作用,真实性是关键,没有学生个人记录和学校评价的真实可信,全面育才与全面选才就只能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
第四, 综评有利于促进高校选拔模式的改变。过去,中学提供的学生评语,往往空话套话连篇,成长档案也因为缺少必要的公示、监督环节而公信度不高;随着综合评价的全面性、真实性、导向性的提升,高校结合高考成绩和综合评价全面选才的意识必定逐步增强;而高校的多元综合选才模式又反过来引导高中学校的全面育人,我想这种良性的循环反复,必将对我国创新人才培养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是内容要客观真实可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刘建达教授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多年来,其内容的真实性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可以说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是内容要客观、真实、可信。只有确保综合评的真实、可信,才能客观反映学生的“真实面目”,高校招生录取才敢采用。这次新的《综评实施办法》着力从四个方面保障综评真实可靠、公平公正。
一是 评价内容上要求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综评强调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突出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有据可查。同时注重过程性,以过程的形式反映学生高中三年的成长历程,尤其是个性特色的发展历程,将部分原本难以考察的主观性指标,转化为参与相关活动情况记录及成果,来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二是 评价办法更加全面、规范。评价方式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建立规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档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兼顾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主要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或典型活动的“写实记录”、经审核的“事实证明材料”、“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等项目组成,相关内容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很有操作性。档案格式全省统一,便于使用。不仅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更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走向深入,促进学生认识自我、积极主动的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
三是 评价数据要求统一管理,真实可靠。省教育厅将研发和建立综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录入、审核等系列标准和规范,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部分内容还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形成学生电子档案,以确保数据客观真实,便于监督,在呈现方式上也便于高校调阅和参考。
四是 评价监管措施强化。综评要求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监督追责机制,通过学生诚信承诺,学校公示审核,同学互相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抽查、复核及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形成有力的管理保障,确保综评更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可信。
可以说,新的《综评实施办法》为保证综合素质档案真实性,提高其可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当然,确保综评的真实可信,关键还在于制度落实。这需要中学勇于担当,需要学生自身诚实,需要家长敢于面对小孩的不足、不干扰学校的综评行为。总之,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