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高息为饵借钱190万 三个月后人间蒸发

18.07.2014  21:34

陈某向记者出示张某写给他的欠条

  警方认为是债务纠纷难以介入;律师建议尽快起诉确定债权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雯洁、实习生范春苗摄影报道:今年3月,广州一男子张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十余人借款共190多万元,并承诺向债主每日支付0.3%的利息。但3个多月过去了,张某不仅未在约定时间内还钱,人也不见踪影,手机还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眼看情况不对,债主们慌忙报警,不料警方未予处理。对此,警方称,此事因涉及债务纠纷,警方不能介入,建议当事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应向法院起诉。

  报料人陈某称,2012年8月,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广州市德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张高勇,并成为朋友。今年3月20日,张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5.55万元,并口头承诺每日支付0.3%的利息,“说两三天就还”。想起此前张某也曾以同样的方式向自己借钱,并及时偿还了本金和利息,陈某爽快地答应了,立马给张某转账5万元和现金5500元。可是,还钱这件事,从此一拖再拖。

  陈某称,张某多次以“暂时没钱偿还,需要再等几天”为借口推脱,还曾主动给陈某补写了一张欠条,约定7天后偿还,若未按期偿还则支付违约金等。结果,张某又爽约了。

  除陈某外,借钱给张某的还有另外十余人,“统计一下张某总共向我们借了190多万,现在都打水漂了。”即便陈某等人找到张某的妻子,对方也表示没办法,张的妻子还称,自己的信用卡也被张某给刷干净了。

   警方回应

   债务纠纷,难以介入

  7月15日中午,陈某向记者展示了一大摞控诉张高勇“诈骗”的证据。包括陈某签字画押的借条,注明了借钱数目、利率、归还日期、未按期归还后果等信息,签署日期为今年4月10日。同时还有去年11月,陈某等人与张高勇的短信记录等,张高勇多次短信回复“我现在走投无路”、“没钱”等。“每次给他打电话,都是很忙待会儿回电话,或者以后再说,就把电话挂了,后来干脆关机,公司也是人去楼空,急死我了。”陈某懊恼地说,“因贪图那一点利息导致现在损失这么多,搞成这样,真的很后悔。

  陈某称,十几名“债主”曾拨打110报警,希望警察能够提供帮助,但警方未予以受理。他们还找到天河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及车陂派出所,同样没有下文。

  随后,记者打电话咨询110时,接线警员称:“债务纠纷,我们不能介入。”同时表示,债务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真的协商不成的话,只有向法院起诉。

   律师说法

   尽快起诉,确定债权

  昨日,记者拨通了张高勇的电话,他表示目前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会分月还钱给“债主”。

  警方不予受理,对方又拖着不还钱,这该如何是好?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朱永平表示,就陈某提供的证据来看,控诉张某诈骗的证据是不足的,这个案件属于借贷纠纷,警察不可能介入,建议陈某等走司法程序维权。“这个案件应尽快起诉,确定其债权,因为个人借贷过一年以后就过了诉讼期。如果现在不起诉,以后会更麻烦”。

  而陈某等人担心,如果走司法程序,借钱人张高勇已经没有资产了,追不回款项该怎么办?对此,朱永平表示在这件事中,债主自己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就是放高利贷和对借钱人的资产信用审查不严格以及借钱没有人担保、没有房子等抵押等,如果后来因为债主自己的过错没有追回来的话,那就只能是债主为自己过错“交学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