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看守所原副所长受审 曾为贪官"卧底"造立功材料
检方对高明区看守所原副所长李广鸿的另一项指控是受贿10多万元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报道:健力宝前总裁张海获“立功”减刑曾引起舆论一片哗然。28日,佛山一起涉嫌虚假“立功”减刑案,随着高明区看守所原副所长李广鸿出庭受审而浮出水面。检方指控,李广鸿曾为高明区疾控中心原主任李仕培制造“立功”情节,令李仕培因此而获轻判。
让贪官“卧底”造立功材料
2012年高明区“三打”期间,佛山市高明区疾控中心原主任李仕培因涉嫌商业贿赂被“双规”,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受贿。落马后,他被关押在高明区看守所。该案于去年一审审结,他因一份“立功”材料而获轻判。在28日的庭审中,禅城区检察院指控,“立功”材料是李广鸿炮制的,并不属实,他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19日下午,李广鸿得知12监仓的在押人员李某盘刚刚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于是马上在当天晚上,利用管教在押人员的职务之便,将李某盘从12监仓调入李仕培的49监仓。之后,李广鸿向李仕培泄漏李某盘相关涉案情况,并让李仕培作“耳目”靠近李某盘,以便套取其更多的犯罪事实。当得知李仕培套取出李某盘的其他涉案情况后,李广鸿随即给李仕培制作检举揭发笔录,并给李仕培制作检举揭发信。为了刻意制造李仕培“立功”的情节,制造李某盘全部涉案犯罪事实均是李仕培检举揭发的假象,李广鸿故意将该份笔录的制作时间倒签至2012年10月18日,这个时间,刚好比李某盘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早了一天。
之后,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根据高明区看守所提供的检举揭发笔录等材料,出具了李某盘一案的破案回执等材料,李仕培“立功”情节宣告“出炉”。
收了8万特别关照疑犯
检方指控李广鸿的第二宗罪是受贿罪,他涉嫌收受5名在押人员或其亲友共计人民币108960元。其中,2010年5月至2013年初,李广鸿在欧阳某申请假释的过程中,受其亲友之请托给予关照,先后收受了8万元。
庭审中,李广鸿辩称,8万元中有5万元并非受贿,而是欧阳某拜托他用来“找山头”的活动经费。他说,欧阳某在看守所的时候,曾经向他说过要包高明杨梅一个山头,用来种桉树。
“这5万是典型的贿赂款。”检察官回应称,欧阳某的妻子说得很清楚,这5万元目的就是用于帮助在押的欧阳某作假释的,李广鸿本人曾表示以前给的钱不够,要追加5万元。欧阳某从来没有说过要让李广鸿找山头,而且给了这5万元后,欧阳某也对所谓的“山头”不闻不问,从来也没问这山头长什么样。
代理律师认为间接受贿
李广鸿的代理律师还提出了一个观点,认为欧阳某的假释是合法的,因此李广鸿最多是间接受贿。
“假释的审批首先要经过看守所会议表决通过,其次需要经公安局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再经检察院出具相关意见,最后一关是佛山中院出具书面裁定。”其律师称,就目前的证据来看,欧阳某的假释其实是符合条件的,是他的正当权益。只不过在现在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当事人的家属不会管这件事是否他们权利范围的事,他们怕办案机关故意不办,拖延不办,会选择送钱。
2013年5月13日,李广鸿在案发后退赃人民币13万元。
案件昨天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