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办法调研工作会在我校召开

25.03.2017  03:21

 

  3月22日上午,教育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办法调研会在我校召开。教育部课题组专家、省教育厅及人社厅职能部门负责人,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11所高校的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傅湘龙主持。

  课题组专家、同济大学刘曙光教授介绍了调研背景,分析了调研的必要性,认为只有全面了解各地各类高校的职称评审情况,才能为国家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傅湘龙回顾了我省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的过程,分析了当前我省高校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强调应从五个方面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一是坚持谁评审,谁负责;二是完善备案管理;三是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四是加强职称评审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省人社厅专技处相关负责人强调了职称评审权下放的重要性,分析了我省当前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出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做好职称评审权下放前的评估和评审权的分层次下放。

  我校人事处处长苏雄武在会上介绍了我校职称评审的主要做法:一是“三严格”,严格评审办法、严格资格审查、严格评审程序;二是“三公开”,公开评审标准、公开参评资料、公开评审结果;三是“三保密”,参与评审专家保密、论文外审保密、下达职数保密。他表示,我校还将继续强化分类评审,突出特点,强化监督,评聘结合。

  会上,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分别介绍了本单位职称评审的具体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期间,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加强职称评审的监管力度等进行了热烈讨论。(文/曹汉林 图/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