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天打鸭|支持人贩死刑的 你们做得好!
这两天,朋友圈、微博被一条“我在XX,我支持拐卖儿童判死刑”占据,无数网友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对人贩子的愤怒。然而,从昨晚开始,一条条对此持否定态度的微博、微信突然冒了出来,口气上冷嘲热讽、态度上一副“智商、逼格双重碾压你们”的姿态,令很多支持判死的网友十分恶心却说不出话来,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正确。鸭哥在这里想对支持人贩子判死刑的朋友们说一句话:你们没错!你们干得好!
首先申明一下观点:
1.人贩子该不该判死刑?
绝对该。事实上拐卖人口的最高刑罚已经是死刑了。
2.人贩子刑罚该不该加重?
该。目前的刑法条款和受害者及其家属承担的痛苦相比确实轻了。
3.买孩子的刑罚该不该加重?
非常该。目前刑罚最高才三年,甚至无惩罚,达不到震慑买方的目的。
4.人贩子是不是沾了拐卖就要死刑?
其实这并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因为拐卖的症结压根儿就不在刑法上。
一个巴掌拍不响,但凡牵扯到交易的,都是买卖双方的事。所以解决拐卖儿童的问题,只能从买卖双方下手。
首先,我国一个特殊的国情是:很多孩子是亲生父母卖掉的。 学者李春雷对2000年以来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案例进行统计发现,其中67起都是亲生父母所为。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父母能怎么办?包括奉节自杀的4个留守儿童的父母、南京两在家中饿死的两女童的父母,对这种无能力抚养子女的父母,目前的法律和社会救济手段可以说是无能为力。是不是可以建立一种“监护干预”制度,把孩子从这些不称职的父母手中拯救出来,暂时剥夺这些人的抚养权或监护权,把孩子交给相关机构或者合适的家庭领养呢?
第二,抓捕难度大。 现代的通讯、交通等手段极其发达,为人贩子作案、潜逃和流窜提供的太多的便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立案18000件,侦破不足4000,破案率不足22%。
不好抓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制定一些允许人贩子“改过自新”或者“内部分裂”的法律政策?比如拐卖之后将小孩送回来的给予极大减刑;供出匪首、帮助警方破案的减刑甚至免刑……
第三,买方需求极强。 第一个市场是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政策的后果就是父母只有一个孩子,但是天灾人祸疾病意外是不可避免的,大量失独父母所面临的孤独、忧虑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第二个市场是不孕不育:我国城市人群的不孕不育一直在增长,这又是一个市场。第三个市场是传宗接代和养老:不少人还是有“传宗接代”和“养儿防老”的理念,这也是拐卖男婴售价高于女婴的一大原因。
怎么解决这三大市场的问题?首先是计生政策的调整,这个国家已经在尝试了。第二是健全正规的收养渠道,让养不起的可以送、想要养的可以领;如果政府做不来,完全可以向社会开放,发达国家的许多孤儿院都是教会或者非政府组织旗下的,有充分的经验可供学习。第三还是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几乎是眼下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源,这个根不除,干什么都是杯水车薪。
其实,中华民族的先祖们早已给我们留下提示:大禹的父亲鲧(gǔn)奉尧帝之命治水,哪里洪水泛滥堵哪里,结果堵来堵去洪水还是没有减少;后来禹接替父亲治水,采用疏导的办法,引导洪水汇入大海,最终平定了水患——这就是著名的“ 鲧禹治水 ”。
判不判死刑、刑罚再怎么变花样,始终是“堵”,“堵”不如“疏”,治标不治本。 只要市场有需求,就会有做刀头舔血买卖的人,刑罚越严,违法交易的利益反而越高(比如毒品)。争论判不判死刑,没说到点上。
说了半天,那为什么说支持人贩子判死没错呢?
第一,表达态度是基本的言论自由,别人管不着。微信微博上的“声明”更多地是一种情绪和态度的表达,人是感性动物,表达愤怒有什么不对?普通人骂街还会说“我弄死你”“打死你信不”这种狠话,难道在社交网络上说就不行了?顶多说明这个人感性、意气用事——可这不是错啊,那些嘲讽脸凭什么“智商碾压”人家?
第二,你不表达愤怒,谁知道你什么态度?没有这些人的表达,怎么有舆论的重视?没有舆论的重视,怎么有今天的社会大讨论?没有社会大讨论,怎么推动问题的改善、法制的进步?所以他们表达得对,表达得好!表达,是社会进步的第一步。同样是表达,反对判死刑的凭什么就比支持的“逼格更高”呢?
所以,鸭哥想要告诉大家:有想法就要表达,没表达,哪来的民意?没表达,哪来的进步? 没表达,鸭哥怎么知道你们喜欢看什么啊! 欢迎大家给鸭哥留言,说说你们关心的话题、吐槽碰到的极品事件、晒一晒手机里的得意图片,好啦,我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