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鹰又飞走 男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及濒危野生动物被拘4个月
06.06.2017 11:02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大洋网讯 “我不知道鹰是不准抓的!”广州一男子看见自家养的鸭子被一只鹰啄死,于是将死鸭作为诱饵,用老鼠夹将鹰夹住,却没想到因此触犯了法律,惹来牢狱之灾。记者昨日从增城区检察院获悉,涉案男子黄某瑞因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近日被增城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检方查明,2017年2月9日,被告人黄某瑞发现自家养的鸭子被一只鹰啄死,于是便用死鸭子作为诱饵,将死鸭子放在设置好的老鼠夹周围来引诱“凶手”。第二天,黄某瑞发现老鼠夹果真夹住了一只鹰,之后便将所捕获的鹰拿回家中,并拍摄了照片发布到微信朋友圈。不料,当黄某瑞想用饲料袋装住所捕捉的鹰、准备用于泡酒或出卖时,被鹰挣脱飞走。
经鉴定,黄某瑞所捕捉的野生动物为白腹隼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办检察官提醒,知道并能分辨身边的野生动物哪些属于保护动物十分有必要,尤其是野生动物较多的农村和山区农民。广大人民群众要知法守法,不要随意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物种。
(广报记者章程 通讯员增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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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7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