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迎“APEC黄金周” 假期里上班应无加班费

07.11.2014  12:27

  APEC会议11月在京召开,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政府获悉,经国务院批准,除会议保障部门、维持城市运行部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1月7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6天。此次调休对象也包括本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进度。旅游专家表示,临时假期将提振淡季国内游市场。

  对于APEC会议召开期间,调休放假的6天里上班是否有加班费的问题,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认为,不会有加班费这一说。

  杨保全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只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才有我们通常所说的150%、200%、300%的加班费,一般指的是企业劳动合同制员工。而此次文件适用范围比较窄,限定了适用于在京中央和国家以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把企业排除了,“也就是把具有劳动关系的绝大部分人排除在了必须放假的范围,企业可以放假,不放假也不违法,上班也没有加班费”。

  对于文件适用的放假人群,杨保全律师认为,首先,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大部分都属于公务员,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没有《劳动合同法》上的加班费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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