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林地利用保护规划》

10.07.2014  18:3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10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开展编制,黑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副省长吕维峰任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省林业厅组建了以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技术骨干为主体的规划编制组。
《      规划》中强调,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保护现有林地。依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通过生态修复治理等途径,保持林地规模总体平稳;通过林地造林绿化、退化林地恢复,增加森林面积,以实现森林覆盖率目标;加大科技创新,实行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满足人们对林地的物质产品和生态产品需求;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区域管理,保障农村能源、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生态工程建设等对林地的需求,争取全省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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