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忙“封”了的总局

20.10.2014  14:48


   齐鲁晚报10月19日B03版讯 (记者 汪泷 实习生 周一)广电总局最近有点忙。

  一个月来,总局连续发出针对劣迹艺人、养生节目的禁令。没多久,习近平总书记召集文艺圈一众大腕开了文艺工作座谈会,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

  据悉,这次座谈会由总书记提议,筹备耗时大半年。大半年前的3月份,总局也下了条禁令,因为一些美剧内容涉及色情、赌博、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美剧要先审后播。仔细想想,一场针对文艺圈的整顿,其实早已悄悄拉开序幕。

 

抓大不放小,管业务也管生活

 

  广电总局每次抛出一枚禁令,总能激起巨大的水花。

  2002年,因为担心内容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突然被停播。

  2006年,广电总局要求选秀节目的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8岁,这给当时各大电视台蜂拥上线的选秀节目浇了一盆凉水。紧接着,各电视台黄金时段不得播放境外动画片的禁令又被下达。

  禁令五花八门,抓大也不放小,2011年广电总局下了六道禁令:电视主持人播报的时候不能说NBA、WTO等外文缩略词,停播44条电视购物广告,卫视黄金档禁播穿越、宫斗剧等。

  如果说在此之前,广电总局只是严于管理着行业内的一些制作内容,那么步入2014年后,广电总局的禁令似乎逐渐转向精神导向的扶正:美剧要先审后播、整顿养生节目,封杀劣迹艺人更是将管制延伸到了演艺工作者的业余生活。

  根据此前广电总局对网友的答复,美剧遭禁主要源于有些未取得版权,有些则因为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色情、赌博、扰乱社会秩序等不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内容。

  诚然,这样的禁令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反感,但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教授刘晔原表示,现在人们越来越习惯在网络上看电影和电视剧,这是科技带来的便捷;另一方面,对网络剧和微电影中的负面内容一定程度上加强审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以美剧吸引不少网友的搜狐视频负责人曾解释说,其实目前在网络播出的绝大多数美剧都是经过正规流程备案、审核的,所以网友一开始对“美剧禁令”的惶恐有些多余。

 

杀招”之下,制作方如履薄冰

 

  其实,在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下发之前,这个圈子已经对此有所预期。“艺人嫖娼、吸毒接二连三,这个圈子已经乱得让老百姓觉得,不出事儿都不叫娱乐圈。”一些业内人士用调侃的话语说。

  现在广电总局动真格的了,一出就是杀招。

  陷入吸毒丑闻的艺人柯震东,在通知刚刚下发后,主演的三部电影《我的情敌是超人》、《小时代4》、《捉妖记》都面临暂时禁映的风险。

  从影视公司“快刀斩乱麻”的节奏来看,相关涉事艺人至少在未来两三年内很难有机会露脸了。一家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感慨说:“通知的影响很明显,虽然我们公司一向对合作演员的甄选非常谨慎,但这次更要小心翼翼了。

  各大卫视相继表示绝不会再用“劣迹艺人”和“危险人物”。制片人凌平称:“总局的这个通知对于有犯法行为的艺人肯定是有影响的,毕竟像我们这些制作方,今后在投资影视剧的时候肯定会有考量,会不会用、用了会不会引起观众反感或者抵制。

  著名制片人胡晓峰表示:“艺人应该有起码的常识和准则,而且所谓的遵守你不能只是空挂在嘴上泛泛而谈。”香港无线电视台高层乐易玲在采访中力挺该禁令,她认为艺人最重要的不是容貌、不是才华,而是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文艺圈自我调整的契机

 

  几十年前,许多老艺术家都是实实在在的德艺双馨。“这些年中国娱乐产业飞速发展,缺少对艺人行为的道德规范和管制,制作公司只顾眼前利益,谁红就用谁,缺乏综合考量。”娱乐评论人江小鱼认为,这次的封杀令对制作公司来说是当头一棒,提醒他们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著名时评人潘德东一针见血地评价,艺人的素质根本没有强大到足以自律,我们也不能够主动地用脚投票。即是说,我们尚不能自觉地拒斥劣迹诱惑,需要一种权威把关来替我们的视野抵挡病毒,净化空间。

  江小鱼说:“这是一次中国娱乐圈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反思的良好契机。

  不过,虽说这次对劣迹艺人封杀得到了社会大众的空前支持,但有些业内人士忍不住抱怨处罚过重。电视剧《红高粱》的导演郑晓龙在采访中提到,影视制作公司在使用这些劣迹艺人前,并不知道他存在这些问题,如今出了问题,却导致整部作品受牵连。所以柯震东主演的《捉妖记》在面临暂停上映之后,出品方光线老总王长田就忍不住在微博上吐槽,希望有关方面的处理能够“一人做事一人担”。

   华南理工大学 教授、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副会长李幸告诉记者,影视作品是集体的创作,它融合了导演、编剧、演员、摄影等几十个工种、上百人甚至数千人的心血。“它和文学作品不同,不是个体创作,封杀一个就等于抹杀了整个团队的付出,这不可取。

 

下禁令不如提前定制度

 

  随着娱乐圈全面进行整顿,预示着中国在文艺领域开始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重新洗牌”。在这样一个契机下,有专家建议,临时的“封杀令”、“禁令”有其局限性,有点被问题推着走的意思,下一步应该从制度层面、法治层面重新考量、重新设计。

  例如站到立法的高度,将封杀劣迹艺人写进法律,明确界定劣迹的范围、程度、表现形式,明确规定封杀的时限、范围、方式,明确利益相关人及演艺公司的连带责任、“连坐”标准。

  与此同时,李幸建言国内相关政府机构可以做出“权力的旁移”,让行业协会承担更多管理、制裁的责任。比如韩国演艺界的行业协会威信极高,经过调查,可对涉毒艺人作出轻则警告、重则封杀,乃至永久封杀的惩罚,以达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

  “行业协会都是相关政府机构的下属单位,一些具体管理行为,完全可以交由他们去做。”李幸说,“这就好比我们的学会,在学者圈子里影响力巨大,在许多问题上可以作出令多数人信服的决策。

  广电总局此次重拳封杀劣迹艺人,不仅为扫清一个圈子的障碍和污浊,也为一次整风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