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契机
本报报道,市农业局公布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我市有19个基础设施和景观项目立项纳入奖补范围,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村集体自筹900万元、省财政奖补180万元、市财政配套补助270万元。项目验收后,村民代表参加验收。
作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制度自2012年起在全国农村实行,其现实需求背景较为鲜明,而且制度设置较为精巧。在一些村,部分道路、水渠等公益事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新建或整修,而依靠村民力量或单纯村级筹资难以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制度应运而生,财政配套奖补起到了补充、杠杆作用。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一事一议项目亦可成为提升村级治理能力的契机。
放眼农村,基层治理目前仍是整个治理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其中一些现实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择其要者,其一,基层社会结构加快分化,农村基层加速呈现原子化,基层治理难以有效整合和动员;其二,基层社会利益结构剧烈分化,不同的村民个人、不同家庭、不同家族都有不同的甚至对立的利益诉求,对于村(社区)范围内的公共利益,有分享机会时激烈争夺,有成本分担时退避三舍。
针对以上村级治理中的难题或挑战,小型化、贴近性的一事一议项目有望成为村级治理的另一个“中心事件”,这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集体收益年底分红等传统“焦点事件”一起形成村级事件集合,成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基层社会、平衡利益关系的契机。根据制度设定,这些选定的公益事业项目都是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所以村民一般都会大力支持,对于实施方案也比较容易达成共识。而且,作为外来的资源输入,财政配套奖补资金成为撬动村级筹资的杠杆,村级的资源、村民的资源、村内其他社会资源因此被吸收进来,利益分化下的公地悲剧有望消解。
现在的关键就是,要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赋予村民充分的参与机会,提升其参与的表达和行动能力。与村民被动享受村级集体分红不同,一事一议需要村民主动、全流程地参与,从项目初步议定、申请,再到招标、验收,都需要村民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通过监督确保项目公开化、透明化。因此,应该充分利用现有和新开辟的参与渠道,让村民有效参与进来,同时通过完善议事规则、监督手段,让村民在实际参与中提升参与能力。村民才是村级治理的主体,而村民的参与能力才是基层治理的核心问题,在这种意义上,以一事一议项目为契机提升村民参与能力,将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更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