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短命鬼”招来砸打

03.08.2014  11:44

  本报讯  同是江西籍的汪某贵与张某英,在丰顺县一五金电子元件厂打工。老乡之间本应相互照应,不料却因张某英的一句“短命鬼”,招来了汪某贵“”来的铁凳,造成张某英左前臂骨折。近日,丰顺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汪某贵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汪某贵与张某英同是丰顺某五金电子元件厂工人,两人工作的位置只隔了一条过道。今年4月16日下午,汪某贵工作用的机器坏了,师傅正在修理机器,而汪某贵则站在一旁帮忙拉铁线。就在此时,张某英工作时用来装材料的铁筐挡住了汪某贵的去路,于是,他就用力将铁筐推开。张某英见状便骂了一句“短命鬼”。汪某贵回了一句“找死啊”之后,便拿起铁凳砸向张某英。张某英抬起左手去挡,之后汪某贵还用拳头打了张某英的头部,致其昏倒在地,其他工人赶紧将张某英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张某英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今年4月29日,丰顺县公安局对汪某贵进行刑事拘留。张某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汪某贵赔偿其经济损失。民事赔偿部分在庭审前经法院调解,被告人汪某贵共赔偿了被害人张某英的医疗费及其他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2355元,被害人张某英也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请求法院对被告人汪某贵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丰顺县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汪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作出了上述判决。(徐略军  蓝思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