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因“施工需要”一天内挖走13株树木
图①
图②
梅州网讯 (记者钟智跃)13株好端端的城市绿化树,因开发商“施工需要”,一天之间被全部挖走。在梅城东汇城的广场门口,被挖走的树木位置只剩下土坑,很快将要被石砖地板掩盖。
昨天,记者在梅城客都大道的东汇城看到,工人们正在对广场地板进行修整施工。然而,在两天前,这里的路旁仍种植着一排绿化树木(如图①),现在树木已不翼而飞,显得空荡荡(如图②)。附近群众说,前天就有人把这些树木挖走了。
10多株树木,是谁挖走的呢?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园林管理处了解到,挖掉10多株绿化树木的主体疑是东汇城的开发商梅州富港投资有限公司。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底,梅州富港投资有限公司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相关科室提交“修建、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表,申请迁移东汇城广场前22株绿化树木。考虑城市绿化、美化需要,相关单位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之后,未同意该公司的迁移树木申请。据透露,梅州富港投资有限公司欲迁移绿化树木,是出于美化东汇城外观形象考虑,打算整体设计外观面貌。在审批未同意之后,园林管理处在条件许可范围内,对东汇城广场部分绿化树木进行了修剪。
14日,广场前10多株树木被人挖走了。市园林管理处听闻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粗略清点,被挖的树木为13株。园林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挖走的树木为秋枫,按树形大小评估,一株约3千元,13株总值约4万元。按照《梅州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城市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违反该条规定的,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
昨天下午稍晚时,记者获悉,公安机关立案后,紧急展开调查,梅州富港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调查时已承认是该公司组织人员挖掉了东汇城广场旁的绿化树。其余处理事宜仍在进行中。
我市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后,一直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对于开发商私自挖掉绿化树的做法,记者采访时有群众认为“这太自私而且毫无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