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登记引起行政诉讼纷争

04.06.2015  18:01


一孩登记引起行政诉讼纷争

 

来源:茂名日报

 

 

信宜有一对夫妻到卫计局办理了一孩登记的计生手续后,丈夫却在离婚后反悔,以孩子非自己亲生为由,要求民政局撤销行政登记却遭到拒绝。无奈,丈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民政局的行政登记。日前,信宜法院成功协调了该起行政登记案件。

 

今年30岁的信宜人凌某,和前妻张某原系初中同学。情窦初开的二人因互生好感成了恋人,感情逐渐发展到“非君不嫁”的地步。凌某考上大学后,张某就外出打工供男友读书。二人于2009年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凌某在北京工作,张某在深圳务工,夫妻分居两地。可相爱容易相处难,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争吵,矛盾越来越深,感情逐渐淡薄。婚姻存续期间,张某曾怀孕几次,凌某均以离婚为由威胁张某引产,张某到北京探望凌某,凌某也不理不睬,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而张某在深圳认识四川男子尹某,之后同居并怀孕。去年6月,凌某知情后,对张某表示不介意她怀有别人的孩子,同意和她办理一孩的行政登记。同年6月18日,两人一起到信宜卫计局办理了一孩登记手续。后凌某反悔,又于去年7月2日与张某到信宜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凌某在北京与他人再婚,张某也生下一男孩,并把小孩抱回四川尹某家生活。为了尽快解决再婚后的生育问题,凌某要求信宜卫计局撤销对自己作出计生情况的行政登记,遭到拒绝。今年4月,凌某以信宜卫计局为被告,张某为第三人,向信宜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卫计局的行政登记。

 

受理该案后,信宜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仔细阅览了卷宗资料并及时联系了各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法官同时考虑到就案判案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应当尽量协调处理,化解纠纷。于是,行政庭法官通过面对面调解、电话沟通的方式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努力,原、被告与第三人张某均同意了法官提出的协调方案,即由原告凌某和第三人张某向卫计局提出变更计生登记的申请,还凌某的“自由身”。4月28日,信宜卫计局作出了撤销对凌某和张某的计生行政登记的决定。随后,原告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于是作出了行政裁定书,准许原告凌某撤回起诉。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陈严  陆富祥   责任编辑:岑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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