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流转证盘活“浙南林海”万亩林
素有“浙南林海”之称的龙泉市,林业与当地经济发展、百姓生计的关系尤为紧密。
在这个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市(县),林业用地面积398.5万亩,森林蓄积量17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4.2%。2012年,全市林业总产值4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127元,其中61%来自林业及相关产业。这是近年龙泉市委、市政府实施以林富农发展战略收获的硕果。
龙泉把推进林改作为发展绿色经济、推进转型升级、破解“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尤其是以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为突破口,破解了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地规模流转并实现林权抵押贷款的难题。
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试点工作中,“四个一”在全市家喻户晓,即:开展一轮调研、建立一套制度、配套一项政策、出台一个办法。
2013年6月,龙泉市林业局开展专题调研,起草《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期间,浙江省林业厅、丽水市林业局等部门多次到龙泉调研指导,龙泉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及经营大户代表,征求意见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在此基础上,又将草案上报省林业厅和丽水市林业局征求意见。
在制度建设上,龙泉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定期商讨和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发证的程序在林权管理系统中操作,避免了流出方利用原林权证办理林木采伐、抵押贷款等手续。
《龙泉市2013年度农村土地流转意见》的出台,为全市林地规范流转提供了政策依据。《意见》规定,对当年新增的流转25年(含)以上(不超过林地承包经营期限)、连片(户)100亩(含)以上,且纳入林业投资计划进行毛竹、香榧、油茶、珍贵树种等林业主导产业新造林规模化经营基地的,给予流入主体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对开展整村(自然村)林地流转试点,完成整村(自然村)林地流转面积达3000亩(含)以上的,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不少于5万元。
2013年8月20日,《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证明林地流转关系和权益的有效凭证,是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
林农和相关林业企业一时心安。
目前,龙泉市林权管理中心已受理办证申请15起,办结6起,发放《流转证》6本,发证面积5200亩。
上垟镇林业经营大户郑自友流转林地1000多亩,以《流转证》作抵押贷款88万元建香榧种植基地,成为龙泉市首个《流转证》抵押贷款的案例。
《流转证》发放试点工作开展仅半年时间,全市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7.1亿元,余额5.3亿元;累计完成林权流转面积98.2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25%;累计完成经营户勘界面积279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70%。
龙泉在林改中大胆创新思路获得了肯定,先后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县和全国科普服务林改试点县。
如今,龙泉市为巩固林改成果,又出新规划。全市将大力推进《流转证》抵押贷款,突出规模流转抵押贷款,增加大额贷款占比;积极引导、鼓励林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范经营。同时,全市实行林权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建立县(市)、乡二级林权交易市场和网络林权交易平台;健全规范流转管理制度,防止林农失山失地或因信息不对称低价转让森林资源;创新林业服务社会管理制度,将森林资产评估、抵押担保、作业设计、科技服务等职能推向市场;加强林业与金融协助机制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