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的人注意了:一户限养一只,超量将被没收并罚款

21.04.2016  20:44

21日,珠海公安通报,4月14日,拱北警方依法对一名违反《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的犬主处以没收犬只,并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拱北养犬管理联合整治人员发现南屏镇东桥村一商铺店主李某某饲养了5只犬,其中一只黑色犬已办理养犬登记手续,一只黄色犬未办理相关手续,还有3只犬龄未满3个月的幼犬(依法暂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执法人员当即向李某某指出其养犬行为违反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并现场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改正。 4月11日下午,执法人员发现李某某并未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将未办理登记的黄色犬只送交珠海市养犬管理留检中心。 4月14日,拱北警方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犬主李某某处以没收犬只,并处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某表示自己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并没有当回事,现在其认可并接受处罚。据了解,为加强犬类管理,国内大多数出台养犬条例的城市一般都规定“一户限养一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