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买别墅 百万现金送上门
原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伟伦案一审开庭 他被指控收受11人贿赂逾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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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6月3日 版次:《佛山新闻》A16
题目:《顺德原副区长赵万雄受审 被指控受贿财物超200万元》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鹏飞
昨日上午,原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伟伦涉嫌受贿案在佛山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袁伟伦于2006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共收受11人财物合计243.77275万元人民币,167万港元,10.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逾400万元。
在昨日庭审中,袁伟伦当庭表示认罪,而案件并未当庭宣判。记者了解到,在检方举证的证人证言中,工业用地成为袁伟伦滥用职权的重灾区。
担任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贿赂
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袁伟伦在勒流担任党工委书记时,处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高发时期。
根据检方指控,袁伟伦于2006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其时任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李某南、卢某森等11人的贿赂款共计243.77275万元人民币,167万港元,10.5万美元。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袁伟伦还收受行贿人赠送的价值11.5万元的进口日本罗汉松和价值3.5万元一套的红木家具。
记者在网上查阅资料了解到,袁伟伦于1981年从军队转业至顺德。随后一路升迁,历任大良镇党委委员、大良镇党委副书记以及龙江镇党委书记。2006年8月,袁伟伦从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调任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2011年5月,他调任顺德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6月,他在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的任上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当场承认犯罪事实 但自称检举赵万雄有功
在庭审上,袁伟伦对检方的指控并无异议,也当场承认了犯罪事实及受贿金额。不过在庭审中,袁伟伦提出自身存在立功表现,依据是其检举揭发了原顺德区副区长、市场安全监管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赵万雄。
据了解,袁伟伦于2014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佛山市纪委调查。一个月后,赵万雄也随之落马。而今年6月2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了赵万雄涉嫌受贿案。赵万雄被控落马前,不单收受金钱贿赂,还接受他人贿送的“干股”等,受贿数额逾200万元。据报道,庭审中赵万雄当庭认罪。据袁伟伦在昨日庭审称,他在接受调查后向纪检部门检举了赵万雄,两人涉嫌在顺德勒流镇安屠宰场的开办和经营过程中受贿。
此外,袁伟伦及其辩护律师还提出:袁伟伦被调查后积极配合调查,交代了诸多纪检部门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情节;案发后家属积极配合退赃。
对此,代表市检察院出庭的公诉人则持有异议,认为目前证据尚不能充分证明赵万雄的落马源于袁伟伦的揭发,“我们将在庭后调取补充证据”。
被指控最多的事由为帮企业拿地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袁伟伦从多次在企业拿地的过程中给予企业帮助,这也成为袁伟伦被检方指控最多的事由。记者统计发现,袁伟伦先后5次在企业拿地的过程中提供帮助,事后共收受广东凯乐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顺木业有限公司、广东小太阳磨砂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信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华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提供的贿款共计65万元人民币、60万港元。
记者了解到,在工业土地出让上,袁伟伦要求有关部门帮企业量身订制相关的招挂标条件,从而使得上述企业能在有利的条件下获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以至于不少工业用地以底价的形式成交。而事成后,胜出的企业则“投桃报李”向袁伟伦给予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财物。
另外,袁伟伦还在勒流的三旧改造、规划审批、工程承包、追偿债务等方面提供便利。事成之后,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赠款。
企业家送百万现金到他家门助其买房
记者了解到,袁伟伦在给企业提供便利后,企业负责人都会在每年的中秋和春节等期间给袁伟伦送红包。
庭审上,检方指控,在2007年春节前,袁伟伦收受佛山市建南水务工程集团董事长李某南给予的现金10万美元;而2007年中秋节至2014年春节期间,袁伟伦在每年的春节、中秋节均收受李某南给予的现金,共计收受26万元人民币,40万港元。同样,2007年中秋节至2011年春节期间,袁伟伦在每年的春节、中秋节均收受勒流聚福山庄董事长卢远森给予的现金,共计收受33万港元。
记者发现,袁伟伦收受最大的一笔现金贿款,是来自卢远森提供的100万元现金。据袁伟伦在庭审中交代,他当时在博澳城买了一幢别墅。卢远森得知袁伟伦通过银行贷款来购买别墅时,提出可以支持一下。随后,卢远森便将100万元现金拿到袁伟伦位于大良广昌路的自建房门口。
收受贿赂款
243.77275万元人民币
167万港元
10.5万美元
价值11.5万元的进口日本罗汉松
价值3.5万元一套的红木家具
被指控事由(部分)
先后5次在企业拿地的过程中提供帮助
收受5家企业提供的贿款共计65万元人民币、6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