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律师”是和谐稳定剂
辛 平
本报报道,今年10月1日起,丰顺县、梅江区开始试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有受聘律师称“经常晚上十点多都还有村民打电话来咨询。”咨询的大多是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菜园的相邻关系、山林承包问题、出租店铺的问题等琐碎小事。
不可否认,建房引起的邻里纠纷、菜园的相邻关系、山林承包问题、出租店铺的问题等,看似琐碎小事,但是这些小事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极有可能酿发冲突,引起严重后果。丰顺县、梅江区成为我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试点县(区)后,一个多月的运行情况表明,“一村一律师”不仅成了农村和谐的稳定剂,也是推进依法治村的有力举措。
很显然,这种律师服务村居的模式,对村居来说增强了基层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助于法律意识的普及,营造法治社会;对律师来说,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形象,有利于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由此来看,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居,是司法行政工作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主动顺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探索,也是以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的全新方式,是一个多方共赢的举措。
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在改革和发展中,解决农村基层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村一律师引导群众有问题找法律,解决矛盾纠纷靠法律,通过法律渠道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当村民看到不上访也能解决利益诉求时,还有谁愿意去越级上访呢?
当下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农村在行政管理、土地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中,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迫切需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有理由相信,通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模式,律师以案释法,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必将帮助村民学法知法、遵章守法,引导他们树立“有问题找法律、解决矛盾靠法律”的意识,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