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在穗举办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

23.09.2016  11:03

为贯彻落实春华书记“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厅长办公会议同意,9月8日至9日,省厅在广州举办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全省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以及部分律师代表共220多人参加了培训,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梁震副厅长简要回顾了全省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两年来,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群众超过147万人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近57万人次,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超过4.1万宗,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近2400件,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治课11.7万多场次。珠海、佛山、江门、东莞等地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广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梁震副厅长指出,各地要从全局和公共法律服务的高度和角度理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胡春华、朱小丹、马兴瑞、徐少华、林少春、李春生等省领导先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为这项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江华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提出要按照春华书记“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的指示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此外,从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潮流看,律师进村(社区)是公共法律服务制度的落实,国家也正在大力推行公益律师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既解决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的难题,又可以帮助律师突破发展瓶颈,发展壮大广东律师队伍,更可以让律师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向新台阶,希望大家认准方向,坚定信心,努力让市领导、省领导接受此种观点,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向前。

梁震副厅长要求,下一阶段,各地要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实际,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督办的工作;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拓展业务、树立形象的有效途径。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意见和措施。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尤其重视工作经费税务问题的解决;加强工作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提高培训针对性,确保律师提供之法律服务是群众急需之服务。三是要抓好资源配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加强律师资源配置,确保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符合村(社区)需求,数量服从质量。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四是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履行好“打分人”之责。既真切关心,为顾问律师提供便利服务,又严格要求,保障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梁副厅长最后还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厅将通过组织各地交叉检查、厅领导带队督导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各地回去后要及时汇报并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培训期间,珠海、江门等9个单位和律师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律管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解读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通报了全省工作开展情况,详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步推进工作措施,并与参训人员就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培训期间,《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征求意见稿)》也印发征求了意见。

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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