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多领域涉腐 挪用公款买地建131栋别墅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纪委今日通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委员会的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指出,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插手4S店审批,直接参股或拥有4S店,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对集团所属品牌公司所有4S经销店的自然人股东进行核查,进一步调查有关一汽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直接经营和参股等问题。
据悉,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一汽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4年10月29日,中央巡视组向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一汽集团公司党委本着正视问题、举一反三的原则,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一明确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通报指出,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一汽集团公司党委逐条分解,逐一落实。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两个责任”,尤其是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分工细化整改计划,组织分管体系落实整改责任,特别是针对营销、采购、物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体系内经理人员自查自纠,一汽集团公司全体高级经理,各体系的经理人员均上报《个人情况调查表》并签字背书、传递责任压力。党委重点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刹风整纪,2014年11月21日,对未按要求填报《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报告》及签字背书的单位下发了《情况通报》,提出了严肃批评,这些单位做出深刻检讨,主要领导重新填报了相关材料并签字背书。
二是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暨严肃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纪律的通知》,要求对2013年以来,所有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新梳理,开展自查自纠。现已清退违规资金551.68万元,结合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14个,已提醒和诫勉谈话16人、通报批评15人,对拟立案的问题线索正在初核。
三是关于案件查处不力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目前已将国资委移交的营销领域案件中,有关人员的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此外,针对中央巡视组交办和一汽集团公司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一汽集团公司纪委认真组织调查,一些案件已经查结,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分类处理。向司法机关移交了另外3件涉嫌违法的线索。
四是关于对“廉洁从业”测评较差的干部未进行诫勉或提醒谈话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对连续三年廉洁从业测评差的高级经理进行了诫勉谈话。分析廉洁从业测评结果,综合研判,确定测评等级,对评价为较差的基层班子和相应的高级经理实施了提醒谈话,目前这些单位已全部报送整改计划。一汽集团公司正在修订《经理人员廉洁提醒谈话制度》,对谈话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是关于教育监督管理不力,未对内部案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纪委加大了警示教育力度,两个月来利用内部案例,在集团公司各职能体系和下属公司会议上进行内部案件通报和廉洁从业教育。与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纪工委联合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2014年12月10日,首批对40名新提职的重点岗位经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系统开展了“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并先期组织1304名现职经理人员进行了廉洁从业知识考试。制定了《一汽集团公司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案件通报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六是关于领导干部存在享乐思想、履职担当不够、自主发展滞后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一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从政治理论学习入手提高思想认识,一汽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多次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统一了思想。一汽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班子成员必须牢固坚持“两个务必”要求,从主观上、根本上认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班子艰苦奋斗、拼搏图强、发展自主的紧迫感。班子成员要从实际工作入手,认真研究制定一汽集团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战略应对举措,加大对一汽自主产品的工作力度,具体措施纳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产品品牌战略规划》。一汽集团公司党委要求班子成员要集中精力聚焦对一汽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自主企业,采取集体蹲点、特事特办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自主事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有些重大问题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对《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定》相关管理文件进行梳理,补充制定了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流程。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到的选人用人存在不够民主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专门召开全委会征求意见,并邀请党代表、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对2011年以来高级经理提拔、调动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按照程序进行了组织调整。为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一汽集团公司党委要认真执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在干部推荐考察、民主测评和选任过程中,坚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确保选人用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真正把忠于党的事业,职工群众信任,岗位能力突出,工作作风过硬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为加强干部监管,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在组织人事部设立干部监督室,明确职责,配备人员,统筹开展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针对大额资金审批没有明确量化标准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安排对预算编制、预算使用、资金计划、资金拨付和财务付款等财务控制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围绕投资、费用、委托贷款、担保、借款、采购等业务查找存在问题。目前已经修订完善资金管理的11项制度,包括《费用预算使用管理规定》、《集团研发预算管理规定》、《集团出资研发费预算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规定》、《资金调控管理规定》、《筹资管理规定》、《委托贷款管理规定》、《筹资担保管理规定》、《职能部费用预算编制和预算使用管理规定》、《投资管理程序》、《集团采购预算使用管理规定》。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一汽集团公司党委责成审计部就集团“三重一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内部控制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
三是针对轴齿园区投资大、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发展部、规划部等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取消了轿车公司三工厂项目、天津夏利公司空港开发区整车和动力总成新工厂项目、铸造公司一铸厂搬迁项目二期、解放公司轴齿中心项目二期等项目。并将结合一汽集团“十三五”规划,对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进行重新布局。
3.顶风违纪和整改工作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下属二级公司顶风违纪、借经销商峰会名义境外公款旅游的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提供的线索,一汽集团公司纪委对涉事二级公司经理人员境外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该公司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企业行政岗级降3级处分;给予该公司销售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企业行政岗级降1级处分;对该公司总经理及其他3名相关经理人员也做出了党纪处分,所有参与此事的公司人员都清退了旅游费用。
在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后,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组织专人分析案件原因。针对经理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问题,制定了《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一汽集团公司纪委结合公款旅游问题,举一反三,在集团公司内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共清退相关款项101.82万元。一汽集团公司纪委还针对一家下属公司,在2013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会议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分别给予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该公司副总经理、涉事地区分公司总经理撤职处分。
二是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占用公房、公车私用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纪委根据相关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一家二级公司的党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企业行政岗级降3级处分,清退公务用车租赁和房屋使用的费用;对一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根据公房和公车使用方面反映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党委责成党委办公室在集团公司内组织自查自纠。收回22个职能部、3个事业部、29个二级子公司的《党员干部违规占用公房和公车私用问题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对887台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逐一清查,针对一些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追究责任。
三是关于2002年未经班子集体决策违规挪用公款2340万在净月开发区购买土地建131栋别墅没追责及“大庭院别墅”庭院面积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于没有严格按照2010年中央纪委要求对“大庭院别墅”庭院面积进行彻底整改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对占用的公共用地全部退出,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相关人员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深刻检查。关于进一步整改工作已形成整改方案,一汽集团公司党委正在采取具体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2002年未经集体研究,违规挪用公款在净月开发区购买土地建别墅问题,现正组织人员进一步调查。
四是关于没按国资委规定要求上报,违规领取地方政府给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奖金的问题。此问题2011年已按国资委的要求做过相应处理。此次整改中,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项讨论,进一步梳理相关情况,并且已经形成了整改专题报告,向国资委做了汇报,相关人员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了深刻检查,现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4.汽车销售、资源配置领域腐败多发问题
一是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插手4S店审批,直接参股或拥有4S店,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并组织全体高级经理及各品牌销售公司、销售事业部高级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报送自查报告,签字背书。对集团所属品牌公司所有4S经销店的自然人股东进行核查,采取信息核对、情况了解以及查验户籍信息等手段,进一步调查有关一汽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直接经营和参股等问题。为了规范4S店审批管理,制定了《集团公司营销体系经销商选建管理规定》,各销售公司完成配套制度编制修订48项。
二是关于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利用紧俏车型谋利的问题。为积极开拓市场用户,多年来,一汽在营销领域一直都对特殊客户提供便利服务。领导干部存在让身边工作人员安排为相关业务单位及个人购买一汽汽车提供便利的问题。此次整改中,一汽集团公司党委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和身边工作人员通过任何方式帮助他人协调购买紧俏车型。一汽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一汽-大众、一汽轿车等重点子公司负责人与各自身边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一对一的提醒谈话,提出廉洁从业要求,并要求他们签字背书,说明情况。明确凡有谋利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直接插手采购业务的问题以及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亲属从事零配件生产经营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自纠,本人签字背书。并责成一汽集团公司采购部组织全体高级经理及各分、子公司主管采购工作的高级经理助理开展自查自纠、签字背书,在收到的个人反馈报告中,有几名高级经理人员提交了亲友存在同业经营情况的说明。相关领导对这几名高级经理进行了约谈,了解具体情况,提出廉洁从业及进一步整改要求。在自查自纠中,一汽集团公司纪委还严肃查处了一起违规入股、搞关联交易的案件,收缴违纪款并给予了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四是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与私营物流企业有利益关系的问题。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按联系点约谈分管高级经理,并组织清理整顿现有的物流公司,对物流车辆的车主信息进行甄别,查找同业经营、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线索。制定了《乘用车物流运输商资源采购管理办法》、《乘用车物流运输商选定管理办法》及《乘用车物流运输商运营管理办法》3个主文件及《乘用车运输商选定规定》、《乘用车运输资源分配办法》、《乘用车运输商评价办法》及《乘用车运输物流服务退出规定》4个子文件,在整车物流服务商准入、招标、物流资源分配及日常运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五是关于广告费管理方面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重点对虚设广告业务量、年底突击支付等问题进行了清查整顿。针对自查发现的市场活动中浪费问题、部分营销活动人均餐费、礼品费超标等问题,制定《集团公司营销体系广告费用管理规定》,子公司修订配套制度49个。建立诚信体系平台,对所有与一汽有业务往来的广告代理商进行清查,2014年11月15日,一汽集团公司相关单位与首批“黑名单”广告商解除了合作关系。此项工作要常态化,凡存在问题的广告代理商,一经查实,一汽集团公司将断绝与其的业务往来。
(原标题:一汽集团:部分领导插手审批或参股拥有4S店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