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强奸女网友获刑四年半

27.06.2014  09:49

东莞时间网讯 去年,男子刘某军以约女网友见面吃晚饭为名,将对方带到偏僻草丛,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女网友事后称不适,趁就医期间请医生帮忙报警,刘某军而后落网。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军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现年39岁的四川男子刘某军,通过QQ网络,认识了在东莞务工的女青年阿美(化名),双方成为网友。

2013年2月15日凌晨,刘某军通过QQ聊天,要求与阿美见面。阿美开始不同意,后经刘一再恳求后答应,但要求多带一个人作陪。而刘再三要求和阿美单独见面。

当天17时许,双方来到大朗巷头村某路段见面,后吃饭聊天。23时许,刘某军步行送阿美回去时,将阿美带到附近一处草丛,欲与阿美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

刘随后持一石块威胁阿美,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刘得逞后,阿美称不适,要求刘送其到医院检查。到某医院后,阿美借机请求医生帮忙报警,刘则趁机逃离。同月25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大朗巷头村一出租屋将刘某军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军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建议#

女孩见网友应避免单独见面

本案主审法官、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李年富法官称,网络社交工具为人们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交流方式,但其虚拟性同时也隐藏了巨大的风险。女网友被男网友邀约见面被强奸的类似案例,已发生不只一宗。

李法官建议,网络交友要保持警惕,特别是女孩子如果接受网友邀约见面,应尽量避免单独见面,最好选择熟悉热闹的地方,并跟亲友保持紧密联系。一旦感觉不对,应及时应变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