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一老汉扔烟头毁林被判刑一年二个月

02.05.2015  04:06

  梅州网讯  抽完烟后将烟头随手一扔是很多烟民的习惯,然而,五华县曾某随手扔烟头的习惯却将自己“扔进”了牢房,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曾某年过五旬,烟龄已有十几年。今年年初,他到自己种植的果园清除杂草,感觉累了,就停下活儿顺手掏出一根烟抽。抽完烟后,他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弃后就继续干农活了。殊不知烟头引燃了杂草,随后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引发了森林火灾。后经鉴定:山林过火面积达456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2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64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应当预见自己乱丢烟头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致使森林火灾发生,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宋志宏  吴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