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现新式“碰瓷” 靠一颗榄核勒索8000元

14.06.2017  10:52
部分作案工具 - 广东电视网
嫌疑人用弹弓发射榄核、石子,制造“事故”(通讯员供图) - 广东电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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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作案工具 黄巍俊 摄

嫌疑人用弹弓发射榄核、石子,制造“事故”(通讯员供图)

广州警方收网高速公路“碰瓷”团伙,抓了17人缴获8辆车

金羊网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吕军萍 张毅涛 梁荣忠

一伙活跃在广东、江西、福建等省高速公路上的猖狂“碰瓷佬”,近日被警方全数拿下。记者13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广州警方组织警力专门对广州辖区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整治,经过信息研判、走访排查,5个作案团伙浮出水面。

3月30日、5月8日凌晨,专案组分别在广东惠州、东莞两地实施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涉案车辆8辆,以及涉案假车牌、银行卡、弹弓等作案工具一批。

目前,经核实,犯罪嫌疑人在珠三角地区及广东中山、江门、惠州等地涉及案件200多宗,已破获发生在广州、东莞、惠州、江西等地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案件37宗。其余案件,警方正积极寻找事主,抓紧侦办中。

防“碰瓷”攻略: 保存有利证据

如何识别被“碰瓷”:高速行驶时如发生剐擦,车身会晃动,如果只听响而没感觉,可能遇到“碰瓷”;发生“事故”后,如对方人多势众极力施压要求私了,基本可确定系“碰瓷”。

防“碰瓷”攻略:遇到“碰瓷”,不要随便停车,应将车开到服务区或驶出高速路最近出口等人多处,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求助。如果车辆被对方逼停,则要立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紧,并报警。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碰瓷”后,尽可能借助手机、行车记录仪等将有关情况记录下来,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帮助。

一晚连“”两车

2月5日晚,曾先生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从广东深圳开车回梅州。20时40分左右,当车在潮莞高速往东莞方向行驶时,曾先生由超车道越过右侧中间车道一辆银色奥迪小轿车,变线行驶到此车前面时,突然感到车身右后侧好像传来“”的一声响,开出没多远,那辆银色奥迪从旁边追上来,车上的人摇下车窗,一边对曾先生大声叫骂,一边挥舞着手势示意他靠边停车。

曾先生赶紧跟着奥迪车向右边救援车道变道停靠,这时奥迪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冲着曾先生叫骂,说自己的车被曾先生的车撞坏了。曾先生完全懵了,依稀看到对方左前车灯的确有损坏,自己又无法确认。在两名男子的施压下,他只好按照对方的要求,赔了1700元“修理费”。

结束了此单“交通事故”后,银色奥迪车继续上路。一小时后,它出现在博深高速,又“”上了从汕头老家驾车回广州的阿宏。

阿宏正常超车时,“”的一声从车后传来,整个车也随着震了一下。同样的场景重演了,阿宏在银色奥迪车主的示意下停靠后,两个气势汹汹的男子从车上下来,恶狠狠地让阿宏赔“修理费”,开口就要8000元。阿宏提出走保险程序,对方却不答应,一名男子还掏出一把匕首,威胁阿宏马上给钱。无奈之下,阿宏只好支付了6000元现金了事。

租豪车制造“事故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专案组经过对大量警情的对比研判,派出警力出差东莞、中山、惠州、茂名以及江西、福建、浙江、江苏等地走访事主,经历重重曲折,最终确定了一批在广东、江西、福建等省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3月30日凌晨,专案组实施了第一阶段抓捕行动,9名惠州籍涉案嫌疑人落网,敲诈勒索曾先生和阿宏,就是其中两名嫌疑人张某和郑某所为。行动缴获涉嫌作案车辆5辆,破获发生在广州、东莞、惠州、江西等地高速公路上,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由,实施敲诈勒索案件19宗。

第一阶段收网行动结束后,省公安厅迅速将专案第二阶段抓捕行动纳入“飓风13”专项行动。广州市公安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于5月8日凌晨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将8名广东茂名籍涉案嫌疑人抓捕归案,并缴获涉案车辆3辆,以及弹弓、倒后镜等作案工具一批。

办案民警介绍,这类犯罪都是故意以己车撞对方车辆的方式,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为由,讹诈事主钱财。而嫌疑人所开“豪车”通常是租用的。

自称“黑社会”勒索车主

嫌疑人交代,作案时,他们通常2人至4人一起驾车在高速上来回兜,物色车上人少,或带老人小孩同行的小轿车伺机作案。作案前,他们还准备一块故意摔坏的倒后镜换上,趁对方超车时下手。事主超车时听到的“”一声巨响,实际是团伙内的“弹弓手”在车内用弹弓发射石子、榄核等,打中了目标车辆,让事主误以为是发生了“事故”。

双方停车后,就由一人上前索要“维修费”,另一人则假装上前查看双方车辆的损坏情况,趁机在对方车右侧擦一下,再以维修昂贵为名,向事主索要6000元—8000元不等的高额赔偿。

如果对方提出要出保险,他们就以赶时间等各种理由拒绝,坚持“私了”;遇到难缠的事主,他们还自称黑社会,假装打电话给“大哥”叫人。

民警介绍,由于高速公路上行车时速达100公里左右,“碰瓷”险象环生,稍有不慎,还会搭上性命。3月25日,嫌疑人杨某等3人驾驶一辆花7万元买来的二手奔驰,在广深沿江高速东莞路段,准备向一辆银色商务车下手时,由于碰撞的位置未掌握准确,时速高达110公里的“碰瓷车”把商务车猛撞到高速隔离带的水泥护栏上,车头当场被撞瘪,差点“车毁人亡”。

犯罪嫌疑人还供述,曾有一个“碰瓷”团伙的头目,就是在上路“碰瓷”时,因车祸丧生。还有一个“同行”因在高速路上作案途中停车换牌,不慎被撞身亡。

警方介绍,自5月9日收网行动之后,广州高速公路上“碰瓷”警情环比大幅下降。

揭秘“碰瓷”手法

团伙分工

为首者:负责提供和驾驶“碰瓷”车辆,寻找“碰瓷”目标车,分得70%赃款,其他所有人共同分得赃款的30%。

弹弓手:坐在司机后面,负责用弹弓发射橄榄核,制造碰剐事故假象。

配合者:负责遮挡“碰瓷”车辆车牌,停车后快速下车,借机擦刮目标车辆被射击部位,或和事主一起下高速公路找ATM取钱。

和事佬:负责唱白脸,“调和”矛盾,与事主讲价。

作案对象

中高档车车主:经济条件好,大多抱有破财消灾的心理;

女性车主:遇到突发事件容易慌张、害怕;

外地车车主: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大多会抱息事宁人的心态。

作案时间

一般都选择在司机违章的时候,正是抓住这类司机不愿通过交警来处理的心理讹诈钱财。一些司机在驾驶机动车时压黄线、违章调头、跟车太近等,都容易给那些想“碰瓷”骗钱的人以可乘之机。因此,只要不违章行车,发生“碰瓷”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