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案一审宣判:获刑20年罚金25亿 没收财产2000万

16.12.2014  19:43

丁书苗与涉事人物关系图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上午对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

  【罚金为何这么高】

  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经查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按照刑法规定,罚金一般是违法所得的1倍——5倍。据指控,丁书苗被认定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25亿罚金在这一区间。

  中间商丁书苗价码:1858亿铁路工程竞标资金必经之处

  一个略识之无的农村妇女,奇迹般地打通政商两界的任督二脉,成为铁路系统的风云人物。丁书苗几乎上通一部之长,下接贩夫走卒,直接牵动了原铁道部腐败窝案,经她染指的招投标款项多达近1858亿元,个人获得的中介费高达20余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