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力:东莞农民的启示

18.09.2014  11:59

国企改革不仅需要解决竞争性领域出现的效益低下,同时要面对垄断带来的效率损失,还要面对肩负国计民生重任的非营利性企业产生的政策亏损。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应当是在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在社会主义社会,包括土地等生产资料应当通过公有成为实现社会公平的物质保障,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别主要来自人们之间劳动的差别,包括劳动时间长短与质量高低。以色列作为全球人均创新成果最多的国家,其奥妙在于犹太民族是一个没有土地的民族,社会财富的源泉唯一只有来自劳动,来自经商、金融与科技创新,中国经济要实现创新驱动,生产资料公有制同样是必要前提。

也许有人会担心,今天300万亿规模的全民净资产有可能导致出租方的高度市场垄断,由此影响全社会经济效率提升。其实,这种格局正是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由于政府代表全民利益控制甚至有可能垄断重要生产资料的租赁价格,于是,租赁的价格高低不再只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更多可以体现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观意图,成为类似于利率这样的宏观调控工具,这是资本主义国家无法企及的。换言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中央政府不仅拥有利率这样对虚拟经济调控的工具,而且还拥有租金这样对实体经济调控的手段,一文一武一张一弛,整个宏观经济会变得更加稳健与均衡。

去年年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300万亿全民净资产无疑为今天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如果按照一定资产回报率折算,通过完善的市场机制,中央政府至少可以每年获得可观的资产净收益。如果再考虑政府将此收益的大部分用于培育公共服务需求,由此释放的效率提升,足以支撑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可持续,足以支撑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由此释放的发展红利,足以支撑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足以支撑老百姓幸福生活的普惠。

当然,与东莞失地农民比较,今天的国企改革无论在深度与广度上都要困难许多。国企改革不仅需要解决竞争性领域出现的效益低下,同时要面对带来的效率损失,还要面对肩负国计民生重任的非营利性企业产生的亏损,总之,国企改革需要实现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完美结合,以往的股份制改革,最为困难的就是多元国企目标与非市场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国有企业产权界定的模糊不清,导致所有者权益的无谓损失。如果采用国有资产租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萦绕在人们心中的迷雾就可以解开。由于传统的国有企业,经过国企改革成为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一般企业,因此,对于垄断性企业,重点在于打破其垄断地位,对于政策性亏损,关键在于确认其贡献大小,在此基础上,政府完全可以将今天的国企视作与民营企业一样的市场竞争主体,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竞争,而不需要赋予特权予以特别照顾,政府完全可以通过租赁市场,实现国有资产使用权在不同企业间的有序合理流动,以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通过资本市场,凭借国有资产证券化推动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与升级。

由此可见,通过资产与企业的分离,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个人所有制或者混合所有制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可以实现不低于资本主义的效率,同时,还可以实现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提供的公平,这也是当年东莞失地农民率先改革开放追求的美好夙愿吧。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区域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