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40万不还又转移法院查封财产 男子被司法拘留
26.09.2017 10:04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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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记者从佛山市禅城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张槎法庭对一起擅自转移诉讼保全查封财产案件的当事人处以司法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情
买卖合同纠纷,老板欠下40余万巨款
据悉,原告佛山市某针织厂与被告佛山某服饰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双方有业务往来,至起诉时,被告公司尚欠货款40万元未还。另查明,被告佛山某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为被告徐某、罗某,徐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与罗某为夫妻关系。
经过审理,禅城法院于今年8月14日判令被告佛山某服饰有限公司向原告佛山市某针织厂支付货款4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和律师费。徐某、罗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已于今年9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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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7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