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业主花129万买商铺 过期两年没铺交

14.08.2014  10:04

  花129万买商铺 过期两年没铺交

  虎门地一大道买铺业主欲“讨说法

  施工方称高压线的迁改耽误了工期,随着迁改工作结束,工程将重新开工

   东莞时间网讯 两年前,吕女士花费129万元,购买了虎门地一大道的商铺。按合同约定,2012年7月1日起,开发商应将铺位交付她使用。但是,离合同约定的时间过去了两年多,虎门地一大道不仅未能交铺,整过工程工地也都处于了停工状况,而吕女士的铺位,至今还停留在开发商的宣传海报上。这是怎么回事?

  129万元买地一大道43平方米铺位

  昨日,记者在虎门见到前来找开发商“讨说法”的吕女士。

  吕女士向记者展示2011年与东莞虎门人和新天地公共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公司)签订的一份“虎门地一大道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明确,吕女士购得位于虎门滨海大道下人和公司开发的地一大道项目富一层A区229号商铺,40年的商铺经营使用权。商铺总面积43平方米,每平方米3万元,共计129万元。商铺总额的50%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余下的50%款,须于合同签订后的60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转让权,另行转让。

  合同还明确,地一大道开业时间预计为2012年6月,乙方(吕女士)享有商铺经营使用权的期限预计自2012年7月起至2052年6月30日止。

  “依据合同规定,我在合同签订60日之内,全部交齐了129万元给甲方人和公司。2012年7月,我到虎门地一大道招商中心,要求收铺,可当时的负责人告诉我,由于施工难度大,上面又有高压线要迁改,工程可能要推迟,预计到2012年底才能交铺。我想到人和是大牌公司,就相信了,并为年底开店做准备。到年底,我为女装经营店准备了40多万元的货,可是来虎门地一大道一看,工程还是老样子,深不见底的黑洞,洞口杂草众生,几乎见不到施工人员,基本都停工了。”吕女士气愤地说。

  退款无望,集体通过法律维权

  “由于感觉短期内不可能交铺,我多次和地一大道招商中心的负责人沟通,希望能依据合同规定,退还购铺款,并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可每次都遭到推诿,拒不退还购铺款,一拖就是两年。今年年初,我再来找他们时,他们干脆不见我了。无奈之下,我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估计本月内开庭。”吕女士说。

  昨日采访中,吕女士还向记者展示律师的“代理词”。“上面写得很明确,地一大道违约,合同存在欺诈,我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吕女士说。

  据吕女士介绍,她已经联系广州六位已购买商铺经营权的商户和另两位外省商户,组成了一个小联盟,为集体维权做准备。

  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了多位业主,他们纷纷表示“很受伤”,要集体讨说法。

  “目前我们已经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召集购买了商铺的业主,大家团结一致,组成维权联盟,集体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和合法权益。”吕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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