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掷130万买飞机却不能飞 法庭判可退货
这位富商买的这款飞机原来还没取得适航许可,一怒之下告上法庭后终于成功退货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 黎嘉 谭微 蔡春报道 富商贺某花130万元买了一架轻型运动飞机,本想实现翱翔天际的梦想,孰料买到手后才发现这型号的飞机并不具备中国适航许可。为此,贺某起诉厂家和一名经销负责人,要求退货。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作出判决,让贺某成功退货。
飞机还没取得适航许可
贺某是一名大连商人,也是一名飞机爱好者。2013年10月,西安举办一个“2013中国国际通用航空大会”。当时,一名广州销售人员申某邀请贺某去了大会现场,并向何某隆重推荐了德国CAVALON(中文名“卡威龙”)轻型运动飞机。
申某介绍,该款飞机是现今全球最新款、最时尚的旋翼机,并排双座,驾驶舱非常宽敞,并配置了高端的发动机。他还表示,该款飞机质量性能良好,进口手续齐全,只要购买了就可以自由驾驶飞翔在蓝天上。
贺某听得心花怒放,一问价格也不贵,货款、运费、保险费和外籍教练培训费总共130万元。于是,贺某当即表示要买下这型号飞机,后与广州某轻型飞机公司签订了《轻型运动飞机销售合同》。
贺某购买飞机进行试飞后,发现该飞机没有原厂生产与合格证书,也未取得我国民航局的相关批准,该飞机不具备中国适航条件及手续。此外,德国籍教练在培训过程中发现,该飞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该飞机进行了封存。
贺某与申某、广州某轻型飞机公司多次协商退货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不能飞的飞机买来干嘛
被告广州某公司答辩称,原告贺某在签订合同之前其实了解到卡威龙飞机不能在中国办理适航手续这一关键信息。所以,涉案合同所约定的“适航条件”应当理解为“卡威龙飞机符合航行的质量标准”。即使飞机本身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也只属于质量瑕疵,未构成根本违约。
被告申某也表示,原告贺某于2013年3月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过德国生产厂家参观,当时工作人员已明确告诉贺某,卡威龙飞机还没在中国办理适航手续,预计到2015年才能批准飞行。
荔湾法院经审查认为,贺某与广州某轻型飞机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了该公司应确保涉案飞机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和符合适航条件。因此,由于该公司供给贺某的轻型飞机不符合适航条件,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致使贺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贺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怎样拥有一架私家飞机?
飞机买卖产业在我国尚不成熟,国家相关法规对私人购买飞机限制较严,且民航部门对空中领域有诸多严格管制,故私人购买和使用飞机并非易事,稍有不慎不仅耗费大量金钱和精力,更有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为此,法官提醒:
1若私人购买民用航空器,需注意该航空器是否具有我国适航证书,没有适航证是不能在我国空域飞行的。
2私人驾驶飞机起飞前,需向当地空管部门申请起飞,获准批准后才能起飞。
3私人购买飞机后,需办理国籍登记证和航空器所有权证书;若自己驾驶还需具备与飞机型号相适应的飞行执照和获得相应等级的体检合格证。还需办理地面第三者责任保险,以防意外发生后要进行赔偿风险。